……
五
我没在花事中被“失踪”和遭遇肉体创伤。但我遭遇的精神创伤,至今还在。而我之所以受花事株连,跟我刚刚因刘晓波获诺奖而被“敏感”有关。
2006年4月我来北京后,北京警方接近两年没跟我直接打交道。2008年3月和5月我被警方找了两次后,512大地震那天我搬离了海淀,此后接近两年半没受北京警方直接骚扰(间接骚扰有过一两次),包括2010年7月我们陪刘霞去锦州给刘晓波探监期间被锦州警方扣留,都没惊动北京警方直接找我。但刘晓波获诺奖,我不仅被找了,而且上来就是被上岗,自此再次被“敏感”。62天后终于解除,可突如其来的花事我又不幸中枪。不过我对那种主动送死的革命方式不感兴趣,所以虽有一个曾被家人送进精神病院的网络流氓陷害我,但警方最终认定我与花事无关。可再无关,为了报复我在刘晓波获诺奖时给他们“惹的麻烦”,身处巅峰的政法势力正愁找不到借口,所以趁机扬一下淫威,给我造成了不可弥补的精神创伤。要不然,我干嘛修订遗嘱,交给几个朋友保管?
不过,我受刘晓波获诺奖株连再多,又哪里比得上刘霞?世界上又有哪个人受刘晓波获诺奖株连要比刘霞更甚?
刘晓波获诺奖前,刘霞完全没做好获奖的准备。换句话说,刘霞根本没想到刘晓波会获诺奖。因此,即使跟刘晓波结婚已十几年,刘霞对诺奖冲击仍没做好应对措施,甚至根本就没想过什么应对措施。
在颁奖典礼后,其他人纷纷恢复人身自由或回到以前的状态,而刘霞却仅仅是噩梦的开始。随后而来的花事,让政法势力得到报复民间力量的机会,人们,不管是刘霞的朋友们,还是国际社会,再也顾不上刘霞。于是,刘霞用自己柔弱的双肩承受了我们谁都无法体会的压力。
花事一年后,人们才缓过劲来再次关注刘霞,并在多方努力下争取到跟刘霞直接接触的机会。刘霞的现状让人们大吃一惊。痛哭和恐惧的特写,深深映入人们的脑海。
探访活动在诺奖颁奖典礼两周年和刘晓波生日前后达到顶峰。刘晓波刘霞的朋友们和不相识的人们,勇敢地冲破刘霞家楼下的封锁,见到了刘霞。而官方的反应,倒也耐人寻味——不仅没有深究探访者,反而明显给自己找台阶下。警方无奈地表示,他们只是奉命行事,是否违法他们心知肚明。
承认自己作恶,比板起脸来装傻装逼,强多了。这样的话,他们就有可能在奉命开枪时,枪口抬高一公分。
东德士兵英格•亨里奇之所以被判有罪,就是因为他执行的命令和东德法律“违反了一切正直人的正当良知与正义感”。法官说:“东德的法律要你杀人,可是你明明知道这些唾弃暴政而逃亡的人是无辜的,明知他无辜而杀他,就是有罪。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这个东西。当法律和良知冲突的时候,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个放诸四海皆准的原则;你应该早在决定做围墙卫兵之前就知道,即使东德国法也不能抵触那最高的良知原则。”这“最高的良知”(或正义)就是法理学上“超越实在法的法”,而违反正义的立法就是“实在法的非法”。依这种“法”去执法,也是犯罪。
看来,那些奉命非法拘禁刘霞的警察们,还没傻到亨里奇的程度。这些警察不是最底层的具体执行者。但最底层的具体执行者,如亨里奇,如东师古的军大衣,如刘霞家楼下的河南籍保安,就很可能不明白。
不过,那些故意强化并利用底层执行者们的无知对他人实施犯罪的人,也是犯罪。将来,那些人都会得到审判,不管那时候他们是死了还是活着。
因为,中国的现状,需要改变,也一定能改变。
同样,刘霞的现状,需要改变,也一定能改变。
2013年2月21日初稿,2月24日修改于北京
【零八宪章月刊】2013.03.01
编者注:标题为本站编辑所拟。原文链接:王金波:任自元·陈卫·刘霞——兼记茉莉花事件两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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