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8日,在刘晓波博士被拘押的同时,《零八宪章》文本及首批签署人名单在互联网上公布。2009年6月23日,刘晓波博士于“六四”20周年纪念日后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2009年12月23日,刘晓波博士的案子被以上述罪名开庭审理,两天后的25日,刘晓波博士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上述罪名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1年,刑期至2020年6月21日。

《零八宪章》全文四千多字,具体列出的条款十九条,我在细读后,将之凝缩成“一个一、两个二、三个三”的简编版如下:一改,财税改革;二体二公,联邦共和国体,分权制衡政体;三法三保三社,立法民主,依法行政,司法独立,权利保障,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和城乡平等,公民教育及转型正义。我的缩编当然是为了使《零八宪章》便于阅读者记忆和传播,毕竟《零八宪章》没有在大陆境内获得正式的大规模的传播,编个简版,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在信息严密控制的环境里,迅速言说,迅速记忆。而要真正理解,则还需要阅读正本,还需要结合中国近百年宪政史,结合我们每个人切身的生存经历来深刻体会。

百年前,晚清政府预备行宪,这成为中国人宪政梦想的正式开端。两年后,辛亥革命爆发,大清皇朝覆灭,国人以为自秦始皇始横行于这片土地上的两千多年中央帝制制度结束了,一个全新的时代要开始了。然而,中华民国的成立,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史实和人们的切身感受都表明,中央帝制规范的社会制度并没有结束,尽管这其间经历了袁氏当国、北洋政府、国民政府和共产中国,但百年前被人们认为已有结论的宪政道路,却仍然如无影的梦想,望不到,更触不到。

《零八宪章》中提出联邦共和国体的构想,不仅是对百年前粗浅的共和国体认知的否定性回答,更是百年来中国政治及社会实践的现实要求。且不说现今的版图内,这片疆土是个多民族构成的实体,就是孙中山先生的国民革命,也提出五族共和构想,中共执政也说是多民族国家。于是,多民族是这个实体的特性之一,此外,还有必须面对的海峡两岸分治的事实。

从百年来的中国历史来看,联邦共和国体若不被定为立宪的前提,共和国体就不过是一种言说而已。什么是共和?共和与中央帝制能够共存吗?本文无法从理论层面详细解说这个大问题,但有一点却是常识性的,即共和国体若不被具体规范并捍卫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力分配与互相制衡制度(即联邦共和制),就会大鱼吃小鱼,而最终放纵中央政府权力的天然扩张性,也就必定会使中央政府将一切权力独揽于一身,使共和国体名存实亡。

这片版图上生存的人,近三千年来,受中央帝制之害,罄竹难书。而西方政治文明中的联邦共和制,各地方政府作为宪政体制中的政治实体,不仅成为制约中央政府权力的有效力量,也同时成为基本人权保障的有效机制,中央与地方政府权力的宪政安排,使得中央和地方都可以成为基本人权保障的强大力量,而不似中央帝制或中央集权制度这般,可以肆意侵犯和践踏人权。特别要说的是:即使在开明专制下,人权的保障也不过是开明专制的恩赐,而不是制度性的根本保障。

分权制衡政体理论,同样不是中央集权政体下的恩赐,而是联邦共和国体下的公权力内部的制度性安排。无论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行政、立法和司法权力都各自独立,互相在宪政框架下于合作中制衡或制衡中合作。不少人认为,这样的政治制度安排,会使政府低效率。事实上,在分权制衡政体内部,行政权的效率追求、立法权的民主追求和司法权的公正追求都是得到制度性保障的,三种公权力之间的互相制衡,不过是制度性地防范公权力的天然扩张本性,从而使得各个具体的公权力只在宪政框架内依法行使。可以说立法民主、依法行政、司法独立,正是对分权制衡政体的高度概括。

公器公用和公职竞选,亦是常识。但若没有宪政制度对公器公用的捍卫,那么,公枪私用、公权私用、损公肥私、假公济私之类的现象,就根本无法有效遏止。中国近三千年的中央集权制度,对此类现象的防范,奠基于个人的忠君思想和道德修养上,前些年还提出什么“以德治国”的荒唐口号,这种既不能从理论上推演也不能从人类历史实践中证明的“治国策略”,无论用“道德”包装,还是用“先进性”言说,恐怕连提出者本身都无法相信,这只要从“党指挥枪”的最高原则下的制度安排中,就可以一目了然。中共中国的军事制度安排,根本不相信人的道德,而恰恰是用一套严格的制度来防范党枪私用的,但绝不防范党枪被党的最高领袖私用。

公职竞选,是民主社会的一种政治制度。这里需要弄清一点,民主社会与民主政治是不一样的,政治民主并不必然地是宪政制度。宪政制度不仅是对人类历史经验中的君主政体、贵族政体、民主政体的综合,且同时是对独裁政体、寡头政体和多数暴政的防范。而政治之外的社会,则常常是政治体制轨范下的人们的日常生活形态,可以民主社会言之,亦可以自由社会言之,其间仍有需要认真思考的地方,本文不述。宪政制度下的公职竞选,既是人类自由民主思想在政权内部人事制度上一种科学安排,亦是普通公民政治参与的一种具体实行。没有公职竞选,就根本没有民主,也当然谈不上宪政。中央帝制传统下的举贤良和科举,都是“才入王家”而终成“阉人”的制度实践,是与中央集权制度配套的一种人事制度。这样的制度下,公职就根本不是公职,而只是皇家职务或党的官员,也根本不可能是人民公仆,甚至严格说来连公务员都算不上,也当然不会有什么“为人民服务”了。这种制度下的官职当选和晋升,必然是唯上是从,唯上是听,是“平庸之恶”的集中发酵和长期恶行。

《零八宪章》重提国体政体问题,是一种历史性反思的成就,是基于百年宪政梦想中的个人生存的苦难事实,而向全体民众喊出的责任。历史之诡异又恰恰在于,正是刘晓波博士的宪政呼吁,希望从根本上解决基本人权的保障,却反而是极权体制再一次通过“以言治罪”的方式,公然向全世界民众展示了极权体制肆意践踏公民权利的丑行。然而,笔者坚信,以刘晓波博士为代表的《零八宪章》精神所开启的华夏民族的新的宪政思想,不仅与当今世界政治文明的最高成就接轨,也开启了新一轮的中国宪政实践的滚滚洪潮。每一个生活于互联网世界中的公民个体,都会通过中国当局对刘晓波博士的“以言治罪”的审判,认清非宪政制度下的政府权力对基本人权的肆意侵犯和践踏,从而以切身之痛,激发出对公民权利的坚决追求。

尽管中国的新宪政之路还十分漫长,也极为艰辛,甚至如刘晓波博士这样的历史性悲剧还会不断上演,但刘晓波博士的勇气和责任担当所激发出的良知、唤醒的正义,将凝聚并不断强大华夏民族的宪政力量,且从公民教育开始践行公民社会的决然成长,并坚决地推动华夏民族的新宪政之路。

希望于绝望中开启通往宪政的路!

(本刊注:本文作者为《零八宪章》首批签署人)

【中国人权双周刊】2010.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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