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维平炮制了关于刘晓波狱中生活的谣言被我揭穿之后,居然不知悔改、不愿道歉,继续维持他的谣言。甚至因为我揭穿他的谣言而恼羞成怒,对我进行若干人身攻击,比如对我遭受国保的酷刑幸灾乐祸,比如说我要“垄断”对刘晓波的“阐释权”(实际上,我在得到刘霞的授权为刘晓波编辑文集的时候,邀请了陈奎德、苏晓康、胡平等刘晓波的朋友写序言,希望他们从各自的角度阐释刘晓波的不同面向;而我在撰写刘晓波的传记时候,也访问了刘霞、廖亦武、周忠陵等数十位刘晓波的亲人和朋友,何来“垄断”之有?)
姜维平以他的户籍跟刘晓波的户籍都在大连、他在大连有很多人脉,来说明他有确凿的信息源头。可惜他弄错了时间。若是九十年代中后期那一次刘晓波被关押在大连劳动教养院,姜维平能从大连的政法系统中打听到某些刘晓波的生活细节,我倒有可能相信。但是,又过去了十多年,这一次刘晓波被关押在遥远的锦州监狱,难道锦州监狱的狱卒要向大连的司法系统汇报刘晓波的狱中生活,再由大连的司法系统转告给姜先生吗?姜先生是大连政法委驻加拿大的特派员吗?
更荒谬的是,姜文虽然承认自己跟刘晓波的家人没有任何联系、没有任何第一手消息来源,但是为了显示他有“广泛”的信息来源,如此解释说:“大连是一个小城市,熟悉刘晓波及父亲,弟弟等家人的朋友不少,我当了十八年党报记者,应当关系不少的。”难道只要在大连当过党报记者,而去时间比姜维平更长,就能知道刘晓波的狱中生活这类机密吗?姜的解释漏洞百出:首先,大连是一个“小城市”吗?这个世界上,恐怕只有姜先生一个人才会认为大连是一个“小城市”。众所周知,大连是地位不亚于长春的副省级城市,拥有数百万人口,根本不是那种走在街上人人都互相认识、家家都可以串门的小镇。所以,姜维平是大连户籍,刘晓波也是大连户籍,这两个事实什么都说明不了。其次,刘晓波的父亲已经去世好几年了,就算你认识他父亲的同事,难道还能从他们口中挖出刘晓波的境况来吗?你会招魂术吗?
姜维平的辩护,只能越描越黑、贻笑大方。他在辩解的文章中说:“只要刘晓波在狱中种菜是真的,其它情节就不太重要了,在中共严密封锁信息的情况下,能披露到这种程度是不容易的,能陈述这一故事,对海外关心他的人是莫大的好事。”这个逻辑荒唐可笑之极:只要文章中有一个细节是真实的,哪怕其他九十九个细节都是虚假的,那么这篇文章就靠得住,这是一个资深记者报道新闻事件的标凖吗?在新闻界,媒体人遵循的原则与之相反:若一个细节是虚假的,那么全篇报道都靠不住。这是新闻界职业道德的底线,而不是过于苛刻的标凖。
关于刘晓波是否真的可以在狱中种菜,我从来没有听到刘晓波的家人讲述过,对此我持存疑的态度(但我并未绝对否认这一可能性的存在)。然而,姜文中说刘霞每月都能给刘晓波送书进去读,刘霞已经亲口否认,过去长达五年时间,她没有能够送任何一本书进去。姜在回应文章中,故意回避我对这个关键细节的澄清。因为他还没有无耻到敢于公开宣扬——我说的是真话,刘霞是故意抹黑中国政府。对于姜维平的说法和刘霞的说法的真假,我相信每个读者都会做出自己的判断。
姜文又说:“我真的没有造谣,只是对转述的一些细节,做了文字的形象描述,其目的是为了读者易于接受。”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对于事实,能在转述过程中“做文字的形象描述”吗?读者需要瞭解的事实,而不是你的“形象描述”,请不要低估读者的智力,读者不会为了“易于接受”而热爱你那些如同小说情节般的虚构。姜文绘声绘色地描述了好几段刘晓波与狱卒的“亲密交谈”,仿佛他就在现场“对影成三人”,或是亲眼看到有关的监控录像。这究竟是在写新闻报道还是在写小说呢?连这两种文体都不能加以区分的人,居然能当多年的记者(还是记者站站长),党媒质量之差也就可想而知了。难怪香港坊间普遍认为,文汇、大公这两个中共媒体,充斥着若干没有受过基本的新闻业教育和训练的中共特务。
姜文又说:“从我个人情况看,2006年至2009年,被软禁了3年,大连国安,国保,派出所曾因争夺我的管理权而闹矛盾,后来得知是为了上级的拨款,据说,对我多达100万。刘晓波比我重要得多,500万至1000万应当是可能的。”这个解释更是让人笑掉大牙:监控你花掉一百万,你就可以由此推导出关押刘晓波花掉五百至一千万?此前信誓旦旦地说这些数据是得之于“内线”,现在又摇身一变成了“应当是可能的”。姜先生,你可以去写一部《天方夜谭》了。
姜文还说:“至于诺贝尔奖金的事,余杰说刘要捐给天安门母亲群体,但据我所知,目前并未兑现,我从来看一个人,不依据他讲什么,而是做什么。”究竟有多么大的恶意和仇恨,才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刘晓波捐出奖金之事,是刘霞告诉香港《苹果日报》的,不是我编造出来的。目前奖金由诺贝尔和平奖基金会暂时保存,是因为刘晓波在狱中,无法与基金会的人员接触,中共也不允许他写捐献奖金的授权书交给基金会。我相信一旦刘晓波获得自由,一定会遵循法律程序完成奖金的捐献。如今,姜维平居然用刘晓波目前没有自由的艰难处境,来质疑捐助未能“兑现”,这不是助纣为虐又是什么?
最后,姜维平终于暴露出他的“恶意”,用捷克作家克里玛的话来说,就是“阴沟中的气味”的来源:“我不认识刘,对其没有成见,但见过魏京生,心里很敬佩的,我觉得他比刘更应当得奖,因为他的贡献比刘大,这也是普遍的与论。”你认为魏比刘更有资格获奖,这是你个人的看法,我很尊重。但是,我不知道你凭什么认为这是“普遍的舆论”,你亲自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做过民意调查吗?
诺贝尔和平奖评委会并没有你想像的那么愚蠢,专门放过最重要的人物,而颁奖的次要人物。你当然可以不认同他们的评选结果,在言论自由的西方社会,你可以写文章抗议和批评,很多人已经这样做了,包括魏先生自己,我觉得无可厚非。
而且,既然姜先生头上戴着加拿大某大学研究员、访问学者的冠冕,根据诺奖对推荐者身份的要求,也就有了推荐他人作为候选人的权利,你可以去推荐魏先生作为候选人啊,不会有人阻拦你这样做的。
姜先生觉得刘晓波不够诺奖的资格,自然可以就此议题有话直说,写一本专着出来都可以。但是,用炮制和散播关于刘晓波狱中生活的谣言来贬低刘晓波,实在是一种汉娜·鄂兰所说的“平庸之恶”。
【纵览中国】2016.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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