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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九”运动中,晓波及学生领袖们都有一个情结,即渴求英雄的光环:于社会万众瞩目;于历史英名永在。晓波在《末日幸存者的独白》中有深入的表述,说他关在秦城监狱,在电视中看到当局将他作为“头号黑手”,感到一阵欣喜,因为这意味他是头号英雄。他释放后,得知王军涛、陈子明遭重判,心里酸溜溜的,居然对他们感到嫉妒和羡慕,因为他们成了“殉难的大英雄”,而他自己则因“悔罪”半途而废。他记述自己在广场上的“辉煌”:“我从未见过、体验过如此巨大的公众场面,面对人群的狂热欢呼,我竟失去了最拿手的演讲技能,…这不是由于怯场,而是因为激动——一下子成为公众瞩目的中心而飘飘然。…当我面对着远远超出我的想象能力的公众场面时,我就把一切都理解为我的魅力和勇气所致.”其后他的一位朋友对他说:“晓波,有没有当年毛老头儿接见红卫兵的快感?老于世道的毛老头儿都经不住诱惑,你们初尝云雨,可以理解。”
这种万众瞩目的英雄情结,乃是权威崇拜,属群体凝聚仪式:群体崇拜领袖——权威个体;领袖凝聚群体。在政治上,其是集权模式。历史上,凡独裁者都英雄的情结;非此,集权模式即无以确立。帝王崇拜、英雄崇拜、领袖崇拜,都是凝聚群体的集权模式。
问题的是,晓波及学生领袖们却都标榜自己崇尚自由主义,是个人主义者;自由、个性是八十年代的青年的核心词语。尤其是晓波,几乎将之推到了极致。但是,自由之个人、民主之志士怎么会跌入群体膜拜与集权之魔圈呢?
其实,这种现象并非偶然,“五四”青年走过同样的历程。“五四”新青年以个性自由、个性解放为旗帜,叛逆家庭、社会、传统,但是大批叛逆出来的青年后来却投奔了延安,比如丁玲。不仅是中国,上世纪前半叶,西方大批自由知识分子,也都倾向共产主义的苏联。自由、个人似乎与集权仅仅一步之隔。
个人主义是西方近代文明特有的现象。在前,人类各文明均不强调个人,而是重视群体。古希腊,个人从属于城邦;古罗马,个人的最高价值是荣誉,而荣誉是国家价值符号;中世纪基督教,个人从属于教会;而贵族需要群体供养,对家族、领地及农奴负有保护纸责任,并且他要效忠国王。由于近代欧洲工商业发展,城市规模扩大,平民阶级兴起,个人主义逐步发展起来。在文化上,文艺复兴、启蒙运动是标识。
个人主义强调个人自由、个人权利、个人利益;但这些均属社会及政治之范畴,是个人向外的要求。但是,个人之存在,其更重要的问题是:个人存在之意义与价值由何而来?其个体道德规范、秩序如何建立?如果这两大命题不能确立,那么其个人的文明意义与秩序就建立不起来,也就没有“人”的意义,谈不上是“个人主义者”,只能算是唯己者。
文明最终是“人”的文明,即每个人的文明化;而每个人之文明素质将决定社会、国家文明之形态。在人类文明史中,各文明首先强调的都是确立人——每个人的道德,《圣经》要求的是每个人;佛教同样;儒家“克己复礼”也是对个人的要求。“个人主义”不仅意味个人之自由、权利、利益;更在于个人的存在意义与完整的个人道德。
康德说:“有两样东西,越是经常而持久地对它们进行反复思考,它们就越是使心灵充满常新而日益增长的惊赞和敬畏: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律。”这是西方人文精神有关个人的理想境界。泰坦尼克海难中,那些“绅士”们将生让给妇女和儿童,而自己坦然选择死亡,他们体现了这种精神。头顶的星空等同于上帝,是绝对的世界及真理,它是你的创造者和主使,确定你的来源、位置与意义。而心中的道德律,确立你的生存的价值、规范与秩序。其后,所谓自由、权利与利益方有“人”的意义。如果这二者不能确立,那么就不能确立个体之“人”的存在,你的所谓“个人”和自由就是生物性的——非文明的。
个人是美国的中心价值,但美国的传统个人主义是以新教精神伦理为依托的,其注重个人自由、权利、利益,但是其存在的意义以及道德规范是新教精神伦理,二者相容一体。由而,美国有如此伟大的创造力,同时又有良好而有效的秩序。
六十年代,美国爆发青年反文化运动,主要对象即新教精神伦理;但叛逆的青年同时上演了嬉皮运动。这是很重要的文明现象,说明当美国的个人主义失去传统新教精神伦理的依托,即个人即丧失其人生意义与秩序,其生命由而迷失,陷入混乱,受自然感官支使:虚无、流浪、寄生、性混乱、吸毒等等。嬉皮运动将个人自由推到极致,但同时也失去了个人存在的意义、价值与秩序;于是虚无、孤零、无着落的个人便不自觉地倾向革命及庞大的强力集团:热衷于共产主义、中国文革、“红宝书”等等,如果,当时美国有延安,他们也会去投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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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晓波的反叛、狂妄不羁、标新立异,作为个体生命现象,这和五四新青年、美国嬉皮士类似。只是晓波反叛的是极权统治及其文化。但作为反叛出来的个体生命,三者亦有共同处,即他们无法确立个人存在的意义与道德秩序,由而陷入生命之混乱与迷失,充满焦灼、不安及恐慌。由于人之生命微小而脆弱,于是他们即梦想成为伟大的英雄、超人;如果他们自身做不到,即崇拜领袖,投身集权群体——个体安全之依托;或者自我放弃,颓废,自毁——流浪、吸毒、性混乱等等。
尼采说“上帝死了”。既然上帝死了,其为世人所建立的意义、伦理、秩序即塌毁,那么遗落在废墟上的孤零个人怎么办?尼采的答案是做“超人”,也就是既然上帝死了,那么就让我成为“神”,替代上帝,创造、超越,统治万物,拯救人类。当然,这是妄想。但重要的是,叛逆、孤零、迷失、无着落的个人却会自然地产生这种可怕的妄想。希特勒是个典范,马克思、列宁、毛泽东也是。历史上的那些可怕的狂人大多是由于自身的脆弱、孤零、恐惧、虚无而成就的。
2017年10月1日,美国拉斯维加斯发生惨烈枪击案,59人遭射杀,凶手斯蒂文.帕达克也是个特立独行的个人。即使当今科学界,也有高智狂人欲取代上帝,创造人类新品种。人类满可怕的!上帝死后有了尼采,尼采之后是希特勒及德国民族的纳粹化。共产革命、纳粹,及中国的大跃进、文革等等都是由叛逆的个体狂人所创造的;或者说他们是传统文明及信仰倒塌后的产物。这是人类现代文明的特有现象,
晓波下《独白》中记述和吾尔开希首次见面,吾向他炫耀“没有我就没有‘四.二七’的壮举和成功”,“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领导学运,只能和他们讲专制,树立个人权威……”“我领导的学运所产生的影响,远远超过你的理论。你的成名是长期积累的结果,我的出名是一夜之间的事。……我想问你,美国对我这个人怎么看?”
在《天安门》纪录片中,柴玲说“学生们总在问下一步干什么?我们能达到什么要求。我很悲哀,我没有办法告诉他们。其实我们期待的就是流血,就是要政府最后在无赖至极的时候用屠刀来对着它的公民。我想也只有广场血流成河的时候,全中国的人民才能真正地擦亮眼睛,他们才能真正团结起来。但是这种话怎么跟同学们说?……就是说,我们就是要在这里流血,用鲜血和生命唤起民众,同学们会这样做……。”“下一步作为我个人,我原意求生下去。广场上的同学,我想只能是坚持到底,等待政府狗急跳墙的时候血洗。不过我相信一场大革命很快就会到来——要是它采取下策的话。即使不采取下策,保存一些火种和力量,在下一次运动中我们一定会站出来……”
我们可以原谅这些年青人,但是作为人类社会现象,这是很恐怖,很值得警惕的。早期那些共产党领袖们闹革命时,也都是这种人格和精神,为了理想,为了个人荣光,不计无数人的牺牲。青年时期的列宁、斯大林、毛泽东、周恩来、波特布特……,何尝不是满怀理想,慷慨激昂?叛逆的个人、革命的个人,如果他们野心勃勃,而又失去人类自古以来的道德戒律,很容易便从美好的理想,走向恐怖与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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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人类文明诞生以来,从来都是族群重要于个人;工商业发展、大规模城市出现,平民阶级崛起,促使传统族群解体,个人成为社会的中心单位。在前,人类文明可算是简单形态之文明,但现代工业及大都市的出现,人类文明进入复杂形态,个人重要于群体。这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核心问题;由此现代文明也就远比传统文明复杂、困难、脆弱,有更激烈的竞争、角逐,解放的个人,意味每一个体的欲望、利益、权利的膨胀,这也就使社会——民众共生体的构成加倍困难。
现代文明的核心问题是如何确立个人的存在意义与道德规范。个人之自由、权利、利益,这是现代文明中的社会及政治问题;而个人存在的意义及道德乃是现代文明“人”本身的问题。因此,当我们讲“个人主义”,首先面对的乃是个人的意义与道德。
传统文明,可将部落、国家、家族的文明秩序强加于个人,这就是所谓“专制”。但是现代文明是个体重要于群体,也就是说现代社会是基于个人的,由个人共同立约组建社会或国家,这也就是所谓民主。但是,这也就面临现代文明的核心问题,个人如何建立自身的文明秩序。如果每个个体不能自觉地建立自身的文明秩序,即不能建立契约社会;社会就进入现代野蛮状态,或暴乱,或极权强制。
欧洲由传统文明转入现代文明,经过上百年的动荡及流血,绝非容易。欧洲成熟的个人主义——自觉的个人文明秩序,经过长久的时间才得以普及民众,其有三个思想来源:基督教、贵族传统、文艺复兴后的人文精神。美国则很幸运,一是它没有传统封建制度的负担,二是它带来了新教精神伦理——新教信仰是个人化的,其直接兑现了建立个人文明秩序,三是美国给全体个人提供了足够扩张的空间。
当我们提及“个人”时,通常是指个人的自由、利益、权利;但是在其后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就是该个体自觉的文明化,老话就是“私德”:其是一个建立了自身文明规范的个人。包括:1、作为“人”的存在意义与价值;2、自律的道德;3、由以上延伸出来的,个人与他人、与社会之契合的文明关系。
如果个人不能建立自身自觉的文明规范,那么这个个人则是危险的,因为这意味着其受生命自然本能的趋势:一、或野心、欲望与权力肆意膨胀,贪婪、掠夺、诈骗、占有、奴役他人,甚至欲充当上帝;二、或虚无,走向享乐、颓废——自我放弃;三、或投向集权、转向集体主义。个人是个生命体,其可以是魔鬼,也可以是圣徒,还可以甘当奴隶。关键是,你要求的是怎样的个人。
自八十年代,中国产生了大批“可怕”的个人,他们什么也不信,唯有私利:野心、贪婪、掠夺、诈骗。“个人”本应是分立于国家、权力、群体,但是他们却竭力钻营,最充分地利用国家权力谋取私立。正是这批人构成了当今中国的贪腐权贵阶级。
“八九”运动本是争自由争民主,但有的学生领袖,为争风头、权力,将运动逼向极端,鼓动流血,而其自己却揣着护照签证,一旦镇压就逃往欧美国家,用“六四”的血在全世界捞取名声利益,而后又与中国政府合作,沆瀣一气,甚至为安全部效劳。这样的“个人”与“自由”不可悲可鄙吗?
九十年代后,中国培养了大批的新知识精英,钱理群教授批评他们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们是“个人”,但只索求掠取,却绝不承担义务和责任。当今,中国各界腐败精英,多是八十年代后得志“个人”,他们唯己至上,如鱼得水,而且他们的手已伸遍世界。这是中国特色的“个人”与“自由”。
晓波当初说,“就得把这样一些东西强调到极点:感性、非理性、本能、肉。肉有两种含义,一是性,一是金钱。”这是反抗中的亢奋,但他不会想到,中国发达起来的“个人”会是这样。当时他太年青了,沉溺于叛逆、反抗的激情中,而中国又是一片摧毁的废墟。废墟上,再好的生命,也只能扭曲、野蛮地生长。
人类文明无论就时间,还是就各文明体系,其基本原则是共同的,都是要维护族群的共生与绵延,仁爱、公正、诚实、守信、自律、担当、有敬畏,等等。传统的根本意义乃在持守这些文明的基本信条,无论以多么美好的理由,当这些美德被摧毁被抛弃,社会即退回到野蛮状态:丛林原则、厚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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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抗与个人是青年晓波的两个核心词语,其时他的思想、言论都是围绕这两个中心词语的。他的话题无论怎样大,说得怎样极端,但中心都在此。当然,青年晓波叛逆、反抗的主要是极权统治及其制度与意识形态——虽然他未能明言。
但是这个叛逆出来的个体生命尚未建立起自身个人主义的文明秩序,他是混乱、迷失的,带有“文革”遗传的野蛮性——身体中的“狼奶”。刘路在《刺穿黑暗的朝霞――谨以此文献给晓波老师53岁生日》中记述“那已经是文革末期,大多数有门路的知青都找关系回去了,只有他和几个姥姥不痛舅舅不爱偷鸡摸狗的知青留在生产队。后来他左手提着一把菜刀,右手拿一块手表去了支书家,支书看看寒光闪闪的菜刀和亮晶晶的手表,留下后者,摸出一张招工表给了他。”这不怪晓波,在当时这就是中国社会真实的生存法则,要活下去只能如此。中共极权统治的最终结果,是整个民族的流氓化。
1977年,刘晓波考入吉林大学中文系;1982年进入北师大读硕士;1986年读博士。而在此之前,他随父母下乡、插队,几乎没怎么上学。但这已是中国那一代人受到的最好的教育了。自1949年后,中国的道德伦理遭到全面摧毁。青年刘晓波的所言所为主要是尼采式的。那个时代,中国最有思想和志向的青年多受尼采影响。这不奇怪,既然上帝死了,“我”的最大化就是“超人”。
我们看一下晓波成长的背景;1、中国式的父权家庭,多兄弟;2、文革;3、流落民间:街头、农村下乡、工厂;4、大学校园,中国文学专业;5、自我教育:阅读西方翻译著作。综合一下,他生命中的文化元素:包括中共革命;中国传统家庭伦理;中国民间传统;五四文化;西方人文思想。
晓波主张全盘西化,但他所接受的西方个人主义的思想是从书本上来的,并没有实际生活经验的依托。他的“全盘西化”的主要意义是反抗,以“西化”反抗现实。“全盘西化”:一是支持他的叛逆和反抗;二是为他提供了希望与理想。但作为个体生命,晓波并非是很“西化”的人。简而论之,晓波身上有三种主要的文化来源:
1、“五四”反叛精神,以及“新中国”以来大批判精神,特别是“文革”。他的那种极端的批判性、攻击性、唯我正确、狂妄、自我“高大”正是继承了这两种文化:叛逆、革命、批判、放大“我”。
2、中国民间伦理。“新中国”摧毁了中国传统文化,但是中国民间仍然顽强地保持着传统道德,比如在家庭、在熟人、朋友间。在实际生活中,晓波非不是“个人至上”的人,而是有情有义,能担当,对朋友尤其“仗义”。中国许多自由知派识分子,活在意识形态中,不接“地气”;而晓波血肉饱满,洞悉人性,有深切的现实感与准确的判断力。他是个可以当“大哥”的人。
3、西方人文思想。西方人文思想很复杂,晓波接受的主要是自由主义这一脉,这是他的精神理想,甚至可以说是他的精神信仰。(此外,他也接受了某些尼采的思想。)于中国,自由主义有积极的意义,特别是面对当代极权统治。但是,其局限是:它是理想主义的,却缺少实际的经验依托,也就是说它在具体应用中是幼稚而偏颇的,往往不切实际。比如“八九”运动中学生领袖们的表现。
以上三点,其一是负面的,而其二、其三大体是正面的。如果说,其一是晓波的自我戏剧化,那么晓波的生命主体则是在后两处。对于晓波,这后两处是很好的互补:现实与理想;思想与伦理;个人与社会。这构成后期刘晓波的人格——“六四”之后至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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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之大道在于人类之共生、持久绵延,而这就是“道义”。此是人类存在的大真理。人有道义之要求,但自然人性本身不是道义的,“道义”是文明的创造和建设,需要以生命来维护,来祭奠。必需有人站出来,献出生命,作为牺牲,证实“道义”至高之价值。
“新中国”摧毁了中国文明——包括中国传统文明,也包括近两百年来国人对西方文明的孜孜学习、汲取。如果中国重归文明,重建文明之国家、之民族,从何开始?以何为证?以何表示其决心、意志与信念?也就是,中国民族以何为祭奠,重归文明?
我们希望“六四”没有发生,但是既然它发生了,那么它就是当代中国重新归属文明的血的祭奠。中国民族以这些生命、鲜血为牺牲,以证实:数十年来“新中国”政权的非法性、残暴性;中国需要重归天下大道——仁爱、道义、公正;中国需要结束一党之国,建设为现代文明之国家:自由、宪政、民权。无论这个日子多么遥远,但是从“一九八九”已经开始,中国民族之大血祭已然奉献于历史。
正是在这场民族的血祭中,晓波回归到文明的基点。面对死亡、鲜血,那些夸张、矫饰、虚荣、大英雄的虚幻便失去意义,那是即时生死之择:背信、逃跑;还是持守、担当?其来自生命深处的自我道德立法;对个人生命终极价值的定位。数千学生面对屠杀,作为“领袖”,他不能背信逃跑,而要有良心,持守诚信,担当这份责任与牺牲,这是生命对生命的情感与呼,否则他没“脸”活在世上。“脸”是汉语通俗口语,在这里是他的人格价值与尊严。于是,我们看到晓波的选择:与同仁共命运,与在场学生共命运,忘我而救众生。也就是在这个意义上,晓波抛弃了虚张、招摇——那个自我戏剧化的个人,回到了文明之本——良心、道义与责任,体现出他终极的人生意义与价值。
人类文明的道义、原则、信约,最终都要落实到个人,即康德所说“我心中的道德律”。个人尊严的内涵是文明的终极价值:道义、诚信、责任、勇气。危难之时,面对杀戮,为什么有的“领袖”逃之夭夭,而晓波却忘我救助学生,拒绝逃进大使馆?为什么“六四”后,大有人利用之,在海外捞名利;而晓波却拒绝离开中国,与“天安门母亲”一起看守“六四”的血泊,为之伸张正义?人之意义与价值不同、心中的道德立法不同。
“六四”改变了晓波,他从这里回到文明的基点,确立了他的终极人生意义与价值。由此,他走上中国现代文明的祭坛。当然,其后他入狱、“认罪”、出狱、写《独白》,其间仍有曲折反复,但自从“六四”,他已然走上殉道之路。他誓言,“为了他人的自由,牺牲自己的自由”,持守、担当,入狱,再入狱,直至逝世。
这是一个殉道者刘晓波。
2017年11月于伊萨卡
【民主中国】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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