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观察》12月27日发表的綦彦臣先生《彭明事件的悲剧与闹剧成份》一文。我不想评价这篇文章的观点,但对文中涉及我的一段却有话要说,因为它完全不符合事实。

綦彦臣此文主要论述推动大陆转型的民间方式问题。显然,綦先生不赞成彭明提出的暴力革命而主张无条件地非暴力。綦先生似乎认为,大陆民间有一个从暴力到非暴力的转变;奇怪的是,綦先生把我作为这一转变的典型文本。

他说:“在这个过程中,出现过一个较为典型的转换文本,即刘晓波1989六四之15年后判断:当初(学生遭镇压),刘慷慨地说要到乡下组织军队,与暴政对抗(未经刘本人证实,官方公开文件如此);最近,刘说‘未来的自由中国在民间’——已有著作出版。”

对此,我只想说,綦先生的这段立论无法成立,不是因为价值判断问题,而是因为事实判断问题,也就是说,綦先生借以立论的根据完全不是事实。

第一,在整个八九运动期间,无论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场合,我都没有说过“到乡下组织军队,与暴政对抗”,当年的《六二绝食宣言》清楚地阐明了我的非暴力观点。而且,起码我本人自认为,从八十年代延续至今,我一直坚持非暴力主张,从来没有过任何动摇。

我不知道綦先生看到的是哪种官方文本,但无论是哪种文本,官方的指控都是诬陷。

六四屠杀后,官方发表了许多文章攻击和诬陷那些所谓的“黑手”,我当然是中共指控的“黑手”之一,也受到官方一面之词的批判和诬陷。在那篇著名的《抓住刘晓波的黑手》一文中,涉及到事实的部分有许多捏造之处。比如,该文说我从美国回来参加学运是受“民联派遣”,并指控说:“刘晓波回京后,立即与‘高自联’的头头、刘的好友吾尔开希以及王丹等人接上头,并向他们和‘北京师范大学学生自治会’转交了他与王炳章(原反动组织‘中国民联’头头、新组建的‘中国民主党’党魁)等人所‘捐赠’的数千元美钞和万余元人民币,作为学潮活动经费。”

这些指控完全是造谣。我不是民联成员,也没有受任何人派遣,更没有给王丹和开希带回那么可观的经费。现在,胡平、陈军、王丹都在美国,吾尔开希在台湾,綦彦臣先生可以发邮件咨询他们,看看中共的指控是否属实。

綦先生引用的“到乡下组织军队,与暴政对抗”,在大陆最早也出自该文指控:“据香港某报发表的、他在6月2日与‘一位大陆民运领袖’的对谈中说,我们就‘必须在人民之中组织武装部队’。”

后来,陈希同所作的《关于制止动乱和平息反革命暴乱的情况报告》也有提及:“香港《明报》还刊登了动乱组织者和策划者之一的刘晓波6月2日同一个所谓‘大陆民运领袖’的‘对谈’,公然叫嚷‘期望赵紫阳复出,我们就必须在人民中组织武装部队’。”

到目前为止,我从未见过《明报》当年刊出的这个“对谈”,而只有官方文件的引证。而且,綦先生的引文也与官方文件有较大的出入。

可惜的是,綦先生在没有向我本人或其他人求证的前提下,也在没有具体核对官方文件的情况下,仅凭自己的模糊记忆,就把官方对我的诬陷当作事实和立论的论据,我以为是很不严肃和不负责的。

第二,綦先生在这段话中还特意注明:“未经刘本人证实,官方公开文件如此。”在十六年后的通讯条件下,綦先生如果想向我本人或其他人证实官方指控是否属实,是很容易做到的。但綦先生明知官方指控是“孤证”,甚至也应该知道中共的撒谎和诬陷的习惯,知道六四后官方通过“造谣”和“捏造”的手段,对所谓的“黑手”进行了大面积的诬陷。在此情况下,綦先生作为反专制反谎言的人士之一,还以官方的“孤证”为论据,也说明了中共的意识形态宣传还具有潜移默化的功效。

基于以上理由:我希望綦先生收回此段文字。

然而,如果在我作出说明之后,綦先生仍然认为官方文件可信,并据此坚持把我作为“典型的转换文本”,我也无话可说。因为,他的立论毕竟有官方文本提供的根据。

2005年12月29日于北京家中

【观察】200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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