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千多年来,孔子和儒典蒙上了厚厚尘垢。由于君主专制愈往后愈严厉,孔学存在的空间越来越狭窄,在参与君主专制的政治实践中,在与社会历史的复杂关系中,一些优良品格或因异端的玷污而迷失,或受权力的强暴而蒙污。特别是十年文革,是中华民族、亦是中华文化的空前浩劫,至今仍有一些自由知识分子无意中接过中共制造的污水,往孔子身上猛泼!
拜读刘晓波《孔子编史与中国避讳传统》(发于2006年10月号《北京之春》,下简称刘文)一文,发现不少对孔子和《春秋》的误读错解,亦有“泼污”之嫌,谨择要指出数处与刘晓波商榷。
一、《春秋》非史
刘文以《春秋》为史,以信史的标准来衡量、要求和批判《春秋》,从标题开始就错了。
《春秋》非史,而是托史寄义、托事明义之书。公羊学“张三世”,将人类历史分为“三世”:据乱世,升平世,太平世。《春秋》以孔子诞生为基点,将二百四十二年间的十二世分为孔子所传闻世,孔子所闻世、孔子所见世,以孔子传闻世为据乱世,以孔子所闻世为升平世,以孔子所见世为太平世,以鲁国二百四十二年为人类历史之缩影。
其实,春秋时代,诸侯挟持天子,大夫放逐诸侯,家臣反叛大夫,“《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孔子所传闻世固然为据乱世,孔子所闻世和所见世更是“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距孔子愈近而世愈乱,哪有什么升平太平可言?但孔子鲁十二世的历史来表达自已王心所加之义,故“世愈乱而文愈治,春秋笔法愈谨严,礼法愈完备”。
孔子自己说过,“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其义则丘窃取之。”(《孟子》)孔子既非史官,更非天子,却在《春秋》中借用史笔的褒贬、体现天子的赏罚,故自称“窃取”,可见孔子自己明明白白地承认,他作《春秋》是别有用心和目的的。故传曰:“制《春秋》之义以俟后圣”。《礼运》以禹、汤、文、武、成王、周公之世为小康,大同太平之说乃托古而言,并非“实录”。春秋义法中的大同太平,只是孔子的政治向往和文化理想。
孟子曰:“《春秋》,天子之事也”,说的是孔子以《春秋》代行天子之事(贬退讨)。故孔子自己说:我其为东周乎?本来,天子才有“制法”的资格和权力,孔子作为一介布衣这样做,从理想层面言则是尽自己文化和历史的责任,是大功,从现实角度看是越俎代庖大大的僭越,是大罪。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孟子》)、“其辞则丘有罪焉耳”(《公羊传》)。
司马迁称《春秋》为礼义之大宗,又说拨乱世反之正莫近于《春秋》;又说:有国家者,不可不知《春秋》。又说:“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为天下仪表,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史记》)。司马公明明白白说孔子作《春秋》是为了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康有为曰:“《春秋》乱世讨大夫,升平世退诸侯,太平世贬天子。”(《孔子改制考》)“据乱世”必须讨大夫以确立绝对王权,“升平世”必须退诸侯,建立王权一统,“太平世”则贬天子,建立大同世界。
《春秋》非史,证据确凿。当然也有大儒而“小看”《春秋》仅视之为史料的,如王安石称之为“断烂朝报”,梁启超称之为“流水账簿”,却拿不出过硬的理由来,门外之谈,学界支流而已。
二、刘文混乱矛盾
史(史料,历史书)重史实,经(哲学、政治)重义理。在对待《春秋》的态度上,汉初以来就一直存在着“今古文”之争。古文学家仅以史学家教育家目孔子,贬《春秋》为史,今文家认为孔子更是政治家哲学家,褒《春秋》为孔子“行天子是事”、为万世立法的外王经典(关于政治、社会的学说)。
刘文所引清代著名今文学家皮锡瑞之言曰:“经史体例,判然不同,经所以垂世立教,有一字褒贬之文,史止是据事直书,无特立褒贬之义”所以皮氏断言:“但知借事明义之旨,斯可以无疑矣”、“《春秋》是经,《左氏》是史,后人不知经史之分,以《左氏》之说为《春秋》,而《春秋》之旨晦,又以杜预之说诬《左氏》,而《春秋》之旨愈晦。”可见皮氏不仅区分了经史的不同,而且也指出了《春秋》是经非史。
刘文所引熊十力先生在《读经示要》中说:“二经制作皆极特别,皆义在言外”,“易假像以表意”而“春秋假事以明义”,认为《大易》和《春秋》皆为经而非史。熊先生对《春秋》十分推崇,如果知道刘晓波引用他的话却把《春秋》贬作孔子所编之普通史料,并且与中国避讳传统连在一起予以痛批,只怕那一大把白胡子要气得翘到与眉毛一样高!
刘文引用了今文学家家董仲舒司马迁皮锡瑞、现代新儒家熊十力以及庄子孟子等对《春秋》的评议,承认《春秋》“主旨不在于提供历史事实,而在于表达他的道德偏好和政治观念。”承认《春秋》在历史上更多是被当作“治国之经”,后儒们的主流看法也倾向于《春秋》是“文以载道”在史学领域的应用——“借史传道”。
莫名其妙的是,刘文又引清代史学家章学诚“六经皆史”之说,说明《春秋》为史。但刘晓波与章氏之后不少学者一样,把“六经皆史”的“史”理解为史料或历史书,以致误会叠出。钱穆指出:“(六经皆史)此四字中的这个‘史’字,我们近代学者如梁任公、胡适之,都看错了。……梁任公曾说:卖猪肉铺柜上的帐簿也可作史料,用来研究当时的社会经济或其他情况。”(钱穆《中国史学名著》)。可见此处的“史”有“史料”含义,但比单纯的史料、史书含义广泛得多,是把四书五经及古人一切著作,不论经史文哲诗词都视为史或源出于史的
章氏虽有“六经皆史”说,其实并不是把《春秋》当作纯粹的史料、史书,依然认为《春秋》乃“借史传道。”章氏在《报孙渊如书》中说:“愚之所见,以为盈天地间,凡涉著作之林,皆是史学,六经持圣人取此六种之史以垂训者耳,于集诸家,其源皆出于史。”章氏在《文史通义》中写道:“六经,皆史也。古人不著书,古人未尝离事而言理,六经皆先王之政典也。”刘文引章学诚在《史德》也说:“史之大原,本乎《春秋》,《春秋》之义,昭乎笔削。笔削之义,不仅事具始末,文成规矩已也。以夫子‘义则窃取’之旨观之,固将纲纪天人,推明大道。”
(“六经皆史”说并非章学诚所首创。章氏之前间接或直接提出过类似说法的许多学者,比较重要的有隋代王通,明王守仁、王世贞、胡应麟、李贽,清顾炎武、袁枚。古代史与经不分。故《尚书》,左史掌之;《春秋》,右史掌之;《易》,为卜筮之史;《诗》,叙列国得失之迹;《礼乐》,史之制度。故曰“《六经》皆史也”从学术发展史的角度而言,古时一切著述皆为王官之学,也就是政典,故皆是史;子集诸家,皆出于王官之学,皆为史之流裔,故亦可视为史。说见高寿仙《章学诚“六经皆史”说诠释》)。
刘文一边引用古今大儒力证《春秋》为经的言论,一边又引清代史学家章学诚“六经皆史”之说,说明《春秋》为史,并以史的标准来衡量批判《春秋》。不知何以如此自我矛盾、褒贬不一?
三、春秋义理
孔子是依据王道义理而不是按照个人的主观好恶来修《春秋》的。所谓借史传道托事明义,乃是借用历史的框架和部分史实阐明儒家王道义理,为新王朝立法,以寄托社会理想和政治抱负,就象继西周再开一个新东周王国一样。“借史传道”传的是外王之大道,而不是“伸张他的三纲五常”和“把撰写历史作为个人好恶的脚注”。蒋庆认为:“《春秋》之书法中有借事明义与托事明义者:借事明义,本有其事,借此实事以明义;托事明义,本无其事,假托有其事而明义。”(《公羊传引论》)。关于历代学者对《春秋》的评议,刘文引用无误,理解多错。
《春秋》借史传道托事明义,具体所传详细所“明”的有哪些“道义”呢?司马迁董仲舒都说过《春秋》“文成数万,其旨三千”,但流传下来的《春秋》仅一万六千字,“其旨三千”无从觅起。但公羊家总结《春秋》之旨(所谓微言大义,微言是意义精微之言,大义是堂堂正正之理),仍有大一统说、通三统说、张三世说、讥世卿说、德刑相兼说、“天人感应”说和谴告说、大复仇说、孔子为王说、天子一爵说等等,并且论定孔子为素王、圣王、先王、后王、制法之王等,论定《春秋》“作新王”。
孟子曰:“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犋。”这句赞词颇受嘲笑,认为乱臣贼子只怕武力,哪怕《春秋》褒贬?哪在乎青史流芳还是流恶?有学者认为这体现了文化的力量,舆论的力量。这样理解不错,太浅。这里的乱臣贼子,包括不行“仁政”不守“王道”的大夫诸侯天子在内,都是贬退讨的对象,而《春秋》代表了先进文化和力量,代表了一种政治正理、历史正义和天地正道。孟子曰“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就象老枭说“刘晓波宣传自由主义而中共惧”意思差不多。
何邵公谓《春秋》“其中多非常异议可怪之论”,这也难怪。类似天子一爵说(意为天子非“天之子”,而是象公候伯子男一样,虽尊贵,亦爵位而已)等“微言”,在秦以后神化帝王的君主专制时代,当然是非常异议可怪的。尽管公羊学家的解析未必没有穿凿附会的地方,不一定完全符合孔子本意,但综上所述,《春秋》绝非单纯史书,其编创目的更不是“为了伸张他的三纲五常”。
说孔子编创《春秋》是“为了伸张他的三纲五常”云云,是刘文强加给孔子的,把春秋之旨大大地狭隘浅陋化了。三纲五常是汉朝才提出来的。仁义礼智信五德确为原儒所有,“三纲”则属于法家思想,徐复观认为“迄于东汉初年,一部分对专制政治取妥协态度的儒生有取于《韩非子-忠孝篇》所谓‘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的思想,遂在《白虎通-三纲六纪篇》中正式提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说,这是法家思想,挟专制之威,篡夺了儒家的人伦思想,乃儒家人伦思想的一大变化,实亦中国历史命运的一大变局”。(徐复观《中国孝道思想的形成、演变及其在历史中的诸问题》)。
三纲之说是董仲舒对法家的汲取和改造,法家思想本质已异,因为董仲舒的三纲是与五常结合在一起,要以仁、义、礼、智、信五常去规范和“维护”的。因此,三纲虽体现了严格的等级制度,用现代眼光看固然极为反动的,但用历史的眼光看,在家天下的历史阶段,在等级社会或曰阶级社会,以五常为核心的三纲属于“善的等级制”,无疑是一种次优选择。
四、关于“三讳”
《公羊传-闵公元年》条谓:“《春秋》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后人从中引申出避讳史学并将之制度化生活化,使“三项基本原则”在历史编纂中,在政治生活乃至日常生活中大行其道,“避讳学”不断发扬光大,有什么君讳、圣讳、宪讳、家讳、师讳、俗讳等,其影响之恶劣是无可讳言的。
但源远流长而臭名昭著的“政治避讳学”的主要责任不应由孔子来承担。《春秋》岂止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而且“世愈乱而文愈治”,与历史事实完全不符。孔子非史官,没有权力和资格修史,孔子也没把《春秋》当史书来修。“三讳”仅是公羊家总结出来的《春秋》书法,只适用于《春秋》一经,是为春秋义理“服务”的。
云尘子认为,根据《十三经注疏》中的注疏来看:“为尊者讳”是因为“为闵公讳,受贼人也。”“为亲者讳”是因为“为季子亲亲而受之,故讳也。”“为贤者讳”是因为“以季子有遏牙不杀庆父之贤,故为讳之。”孔子在《春秋》中所“讳”的,都是不应该肯定,更不应该提倡的丑事、恶事,孔子为之“讳”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宣扬正道,用正道来引导天下,另一方面是“贬天子,退诸侯,讥世卿”,名为“讳”之,实为“彰”之,也就是告诉我们,那些事是“见不得人”的。
我认为“名为讳之,实为彰之”的结论属实。因为孔子虽修《春秋》,但他不可能毁去鲁国、其它各国及周王朝的史书,更无法逆料秦始皇的焚书浩劫。他一定以为,后人只要把鲁史及有关史料与他所修《春秋》对照一下,自然就明白《春秋》的微言大义、明白他的良苦用心了。蒋庆说:春秋时各国《史记》俱在,史实人人知晓。孔子借鲁史以明义,鲁史实亦人人知晓。正因春秋史实人人知晓,孔子所修之《春秋》乃得寓褒贬进退及讳之义(《公羊学引论》),极是。把“三讳”引申到其它领域,成为史学的原则和政治的原则,绝非孔子本意。
论语卫灵公篇载:“子曰:直哉史鱼!邦有道,如矢;邦无道,如矢。”孔子盛赞卫国大夫史鱼言行正直刚直像射出去的箭一样,可见孔子是以“直”为史官美德的。孔子还曾盛赞晋国上大夫叔向之直。“叔向,古之遗直也。治国制刑,不隐于亲。三数叔鱼之恶,不为末减,由义也夫,可谓直矣!”(《左传?昭公十四年》)如果是无关大局的“攘羊”小事,孔子主张“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如果象叔向弟弟叔鱼那样激起朝廷动乱,威胁到社稷稳定,触犯了礼制的上限,孔子则赞赏“不隐于亲”,认同叔向“三数叔鱼之恶”,付诸刑律。
作《春秋》则“三讳”,对史鱼则赞“直”,可见《春秋》宜讳,史官宜直,各有侧重,各有标准。还有,“攘羊”则父子互隐(“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实质亦符合现代法治精神,对此已另有枭文介绍,不赘),大罪则“不隐于亲”,这些方面都体现了孔子的中庸智慧、经权思想和实事求是因事制宜的精神。
五、“很有点不找调”。
根本上错了,刘文对孔子、《春秋》和儒学的各项批判就站不住脚了。象刘文开头这段话,就“很有点不找调”(晓波兄涵恕呵)。
刘文曰:而在我看来,中国的儒者对孔子的膜拜,很有点不找调,特别是类似“半部论语治天下”的赞誉,纯属胡说八道。事实上,儒术作为统治工具祇能说而不能用,祇能在伦理上约束君子和愚弄百姓,而在现实政治中无法起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作用。对于惟我独尊的皇帝和搞宫廷阴谋政变的逆臣来说,也对于走投无路时揭竿的暴民和怠工避税逃亡的刁民来说,真正具有威慑力的统治工具还是心狠手辣的法家。三从四德是儒家戒律,但对触犯三从四德者的惩罚,决不能祇向违反者宣讲儒家之礼,而要动用剜眼剁手割屌车裂等酷刑。换言之,如果儒术所倡导的伦理“德政”没有法家力主的“暴政”来支撑,就一天也存在不下去。
儒不仅是术,更是道,不仅是方法论,更是人生论政治论价值观。把儒学称为儒术,是一种狭化和贬低。同时,儒学不仅是道德说教,而且是关于政治制度的学说。“儒家之礼”是一整套文物典章制度的总称,包括“刑法”在内,只不过儒家反对“剜眼剁手割屌车裂等酷刑”。儒家自有“法”,法家源于儒,具体说,源于外王之学。荀子重外王,其后学取消内圣只取外王,便成法家了。(说法家只要外王,是形容而已,彻底取消了内圣的外王,与“王”字已失之千里,与仁字更是势同水火,只能是霸道。法家虽受过原儒影响,却根本上违背了仁义道德,违背了孔子的核心思想,另成一派了。)
《春秋》正是外王经典,是儒家关于政治、制度的学说和治国平天下的大经大法。汉朝文物典章制度乃董仲舒等公羊学大儒根据《春秋》义理设计。为有史以来最为完备,并多为后世王朝所袭用。中央与地方两级制度同样是从汉朝开始完善,汉朝建立的文官制度在两千年后的今天仍然具有一定先进性。
“半部论语治天下”,也可以简化为一个仁字治天下。《论语》乃至整个儒家的核心思想就是“仁”。仁是儒家的大德大道大原则。我曾提出当代儒者的“三本”主义:民本(民主),是就社会制度而言,人本,是就人神关系而言,仁本,是就人之道德而言。仁本、民本(民主)、人本,应该成为当代知识分子所执之德所信之道,成为当代知识分子一切言行之“本”。三本之间密切相关,互有交叉,最终归结为以仁为核心,民主和人本也不外乎是仁的表现和扩展。所以,古人“半部论语治天下”的赞誉,就象现代知识分子说民主宪政治天下一样,并非胡说八道而是正说正道。
六、尾声
刘文中“很有点不找调”的地方还有不少,如对于汉代“春秋决狱”的批判,是以现代法治的标准苛求古人了。汉儒独尊《春秋》,”以经术缘饰吏事”,把《春秋》当作法上之法,相当于现代的宪法。所谓”以经义决狱”,“春秋决狱”,就是在审判案件时,如果法无明文规定,就以儒家经义和《春秋》义理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这固然难免“擅断”之弊,但由于儒家义理以仁为核心,促使儒者官吏在司法实践中对犯罪嫌疑人“本直者其论轻”而从轻发落。”以经术缘饰吏事”,体现了汉儒以儒家经典来转化秦制遗留下来的法家政治严酷的努力。
又如把中国学问沦落为由“注、疏、释义”所构成的脚注之学归罪于所谓的“独尊儒术的官方意识形态确立”,对“独尊儒术”,汉律“亲亲得相首匿”的原则的看法等,我都有不同意见,恕不一一。儒家蒙尘已久蒙垢太厚,此文仅将刘文无意洒在《春秋》和孔子身上的几点灰尘简单擦洗一下。
晓波君八九之后一直不屈不挠坚持在国内抗争,其大人格素为我所尊重,奈我们民主追求相同而文化立场大异。老枭大半辈子浸淫中华文化之中,博学审问慎思明辨,见晓波君对我之所爱误解多多出言不逊,忍不住声辩一二,若有不恭,叨在同道,请敬海涵。当然,刘文中不少观点我无异议,如对历史上从秦始皇到汉武帝到明清的文字狱,尤其是中共任意编造历史及其文字狱传统的批判,深合我意。
2006-9-29东海一枭
【北京之春】2006.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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