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宪章》公布前夕,作为签署人之一的刘晓波先生在北京被警方刑事拘留。此后,众多的宪章签署人也纷纷遭各地警方约谈,调查《08宪章》的来龙去脉,并追问为什么要在《宪章》上签名。

我没有参与宪章的起草,所以不知道宪章因何而来,但是我相信由于宪章全面、深刻地揭示了当下中国所面临的种种困境,特别是严重阻碍中国社会进步的体制弊端和人权缺失,并且建设性的提出了推动宪政改革、保障公民权利、促进社会公平、实现民主法治的具体措施和建议,因此在发布后必然会在更大范围内引起不同社会群体的广泛共鸣。出乎预料的却是宪章尚未公开,当局就已过激反应,对宪章签署者施以种种压力,更是给刘晓波先生按上了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关押至今。

在接受警察询问时,我老老实实地告诉他们,虽然我不知道这份文件是否真的出自刘晓波先生之手,但是我能看出其中所倡导的理念符合晓波先生长期秉持的信念,其中所建议的条款,也大多在以前的交流时听他提起过。同时,我告诉警察,宪章中的思想又显然不可能完全由晓波先生一个人所首创和独创,因为这份温和、理性又富有建设性的文件,所参照的是当代人类的普世价值,所反映的是当代中国的全景式图像,所架构的又是启动未来政改的基本途径,所以其中包含的肯定会有历史经验的积累和现实中不同观点的融合。

诚如江棋生先生近日所言,“《08宪章》是集思广益的产物,是体制内外知识分子和各界人士智慧与心血的结晶,是经反复交流、切磋、论辩、妥协后达成一致的共识和心声的凝聚”。然而,现在的种种迹象表明,当局要把起草和发布《08宪章》的责任做实在刘晓波先生一人身上,今日之刑拘与将来可能之刑罚都要让他一个人来承受。在这种情况下,每一个签署了这份宪章的人都无法回避地要直面起一个责任与担当的问题。

当初,我之所以会毫不犹豫地在这份宪章上签下自己的名字,一是因为认同这份宪章,宪章所持的各项观点基本上都是我所赞成的;二是我不仅仅赞成了这些观点,我也同样想要表达这些观点。如果当初我只是认同这份宪章,我完全可以不签名,这份宪章就是别人的宪章,我只不过是赞成了别人的意见,然后照样可以从道义上去响应。但是因为我自己也想表达宪章所宣示的观点,起码作为一个成年人我就该知道在签名的同时,我让自己属于了这份宪章,也让这份宪章属于了我。

现在刘晓波先生进去了,当局若认定其罪在宪章,从逻辑上说便是我们都有了“罪”。如果吁请实施政改就是企图颠覆政权,如果要求保障人权就是煽动民众抗暴,那么《08宪章》就成了签署者共同的罪状,即使刘晓波先生确实是宪章的起草者,那么他说出的也只不过是我们所有人要说的话,若是有罪,也罪不在其一人。正如日前部分签署人发表声明所言,“我们与刘晓波先生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宪章如同我们的灵魂,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宪章的肌体,我们互相之间是一个整体。如果刘晓波先生因为宪章而遭受伤害,那么也是我们每一个人遭受伤害。如果刘晓波先生不能自由,那么我们每一个也是被囚禁的”,“所以不需要刘晓波先生替我们承担责任。这件事情与以往不同,我们每一个人都随时准备承担属于自己的那一份”。

《08宪章》不是一个人的,而属于每一个在上面签署了自己名字的公民。对我来说,我之所以愿意承担由此而来的责任,不是因为勇敢和道义,而仅仅是基于一个公民应当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中国的宪法还能允许公民自由表达,那么做自己能做的、担自己能担的,也是对刘晓波先生最好的声援。

2008年12月14日写于上海

【参与】2008.12.15


0 条评论

发表回复

Avatar placeholder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