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与刘晓波,这两个人简直风马牛不相及:前者是福布斯中国富豪榜上位居首富时间最长的大老闆,后者是靠写作维持生活的中国异议知识分子的领军人物;前者被公众视为空手套白狼、违规贷款、一夜暴富的奸商的典型,后者则是自“六四”以来二十年如一日地批判专制制度的“中国的脊樑”。因此,将刘晓波与黄光裕相提并论,似乎对刘晓波构成了某种“羞辱”。

两人同遭非法剥夺自由

但是,这两人确实又具有某种相似性:他们都失去了自由,而且是被非法的手段剥夺了自由。黄光裕在二○○八年十一月被北京警方带走,随后以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对其监视居住;一周以后,以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刑事拘留。黄光裕一案,牵扯出公安部部长助理、经济侦查局局长和副局长等一系列高官,目前只是露出冰山一角,究竟会怎样收场,还难以预料。黄光裕出事,政商两界的许多知情人早已在意料之中:常在河边走,那能不湿鞋?富豪榜上腰缠万贯的名流们,那个的财富是乾乾净净的呢?而刘晓波是在二○○八年十二月八日、世界人权日前夕,因为参与起草和组织《零八宪章》而被警员带走,刚开始口头宣佈刑事拘留,后来又口头告诉家人为监视居住。《零八宪章》是“六四”之后中国人发出的追求民主自由的最强音,为未来中国实现宪政共和勾画出了可以操作的蓝图。当局对此惊慌失措,拘押刘晓波、讯问其他签名者,以为这样就能维持稳定、实现和谐。

黄光裕失去自由之后已经几个月了,侦办方不接受媒体访问,不透露任何案件的细节。黄光裕的妻子和兄弟等人也被带走调查,而他本人被关押在何处,乃是“国家机密”。律师是否见到他,也无人知晓。一个曾经叱咤风云的人物,就这样人间蒸发,纵有亿万家财,亦买不到基本人权。而刘晓波在“失踪”的几个月里,被安排与妻子会见了两次,他究竟被关押在何处、被冠以甚么罪名、是那个部门在办案等,连安排会面的北京警方的官员亦一无所知。著名人权律师莫少平给北京市公安局发去律师函,居然被退回,理由是“上面怎么处理此案,我们还没有接到命令”。

中共蔑视宪法践踏人权

如果说黄光裕的被查在某种程度上是“罪有应得”,那么刘晓波是在为中国的民主自由而受难;但是,在捍衞基本人权的意义上,我们既要为刘晓波这样的“义人”呼吁,也要为黄光裕这样的“坏人”呼吁。看看彼岸台湾的司法部门审理陈水扁弊案,每一进程媒体都有充份报道,特侦组一直保持比较透明的运作,陈水扁的律师亦可依法介入。海峡两岸,那边有民主,那边有法治,岂不一目了然?

中共政权太强大了,强大到可以蔑视宪法和法律的程度,强大到可以践踏人权和舆论的程度,甭管你是超级富豪,还是知识分子领袖,要你消失,你就消失;要你沉默,你就沉默;这那里是依法治国,这分明就是一个最大的黑社会。

【苹果日报】2009.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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