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局因《零八宪章》囚禁刘晓波,本就是冒天下之大不韪,理所当然地引起海内外普遍抗议。六四二十周年纪念日之后,当局没有释放刘晓波以息事宁人,反而将他正式逮捕,多日来百思不得其解。趁今天中共建党88周年这个日子,再向锦涛同志进一言。

第一,逮捕刘晓波是公然践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当局正式逮捕刘晓波,给出的理由是“近年来刘晓波以造谣、诽谤等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刘晓波近年发表的文字,特别是参与起草的《零八宪章》,笃守和平理性的原则追求宪政。其所作所为,完全是按照宪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等项自由权利的规定,正当行使公民的合法权利。他的一些言论,或与宪法前言有抵触。但是,给好端端的宪法加上与宪法主体内容相互矛盾的前言,正是吾国现行宪法自我折腾的“中国特色”。因为中国的特殊政制,对宪法做技术处理,前言主虚,主体宪法条目主实,本也情有可原。前言主虚,只是为显示“党性”虚应故事而已,绝不可据以治罪公民,千万造次不得;具有可操作性的主体宪法条目,才是符合国际惯例和现代文明的宪法,违反这些条目便是违宪。

第二,因言获罪,是制造新的冤假错案。吾国自秦始皇“焚书坑儒”以来,残害忠良、冤狱不断。在本朝“以阶级斗争为纲”时期,以“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言论来定“反革命罪”,曾经制造了数以亿计的冤假错案。这种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的罪名,人神共愤,本已被逐步废弃。在正式逮捕晓波的公告中,又重新出现“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罪名,这种倒退令人毛骨悚然。因为“社会主义”一词歧义甚多,断言哪些言论有“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嫌疑,是无解的哲学问题,触犯刑法在法理上根本无从说起。退一万步说,既然“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刘晓波追求宪政民主当然不是“反社会主义”;既然“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尚还贫穷落后的中国,就像贫穷落后的朝鲜和古巴一样,绝不是社会主义,刘晓波争取将贫穷落后的中国改变为富裕先进的中国,当然也不是“反社会主义”。

第三,依据刘晓波近年发表的文字与零八宪章将刘晓波判刑,将彻底毁掉胡锦涛一世英名。刘晓波近年发表的文字与零八宪章,所追求的是自由、民主、平等、法治、和平等人类普适价值,世间已有公论。胡锦涛在对“胡温新政”的欢呼和期盼中入承大宝,2003年有过不俗的表现,2004年后便乏善可陈了。但是,毕竟还未干出彻底给自己抹黑的大蠢事。如果他真的决定重判刘晓波,则是愚不可及地在海内外一片谴责声中公然挑战人类文明底线和道德底线。也与胡锦涛自己所倡导的以人为本、民主法治、构建和谐社会等思想政治路线背道而驰,意味着中国政治的大倒退。刘晓波会因受难而名声大震,刘锦涛则会因为虑事不周用权不慎而留下永世骂名,一失足成千古恨。

第四,将镇压刘晓波和《零八宪章》说成是防乱,是公安部门为他们的部门利益而欺骗胡锦涛及国人的弥天大谎。何为乱?就吏治腐败到如潮不可救药的程度、职能部门大面积黑恶化、社会不公和两极分化使得民怨沸腾、每天都有数以百计的群体事件等等现象而言,中国现在已陷入乱局。刘晓波和《零八宪章》所呼唤的宪政,恰恰是捍卫公民权利、遏制官吏腐败和政府衰败的真正有效的秩序。胡锦涛应该比中国所有人都更清楚,中国经济按原有方式得到的经济增长已是强弩之末,公正缺失和环境透支已经达到极限,经济危机和社会危机已经险象环生,唯有宪政秩序才能给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必要的平台、才能化解社会矛盾、化解权贵阶层的垄断特权。如果胡锦涛出手重击刘晓波和零八宪章所代表的健康力量,堵死中国进步的道路,中国将有可能在经济崩溃和社会大动乱中陷入万劫不复的绝境。

锦涛同志,请尊重宪法、善待晓波,为中华民族留一条生路!

冯崇义
2009年7月1日

【博讯】2009.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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