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内地的异见作家来说,相信今年的圣诞节过得最不平安。正当许多内地游客涌来香港购物和消费,北京作家、独立中文笔会荣誉会长刘晓波博士于12月25日被北京市第一人民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十一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两年,所谓罪名只是参与起草和联署《零八宪章》及撰写六篇评论文章。

由2008年12月至今有超过一万名海内外人士联署《零八宪章》。这样一份根据中国宪法和中国有签署的国际人权公约要求改善人权法治就令六十年的中共政权如此震惊?何以非要重判刘晓波不可?发表了这样的一份纲领性的文件就构成所谓的“煽动颠覆”一个已经六十年的政权?笔者倒想向内地所有法律专家请教如何解释这样的法理。

十一年监禁,这是非常严重的判刑,刘晓波博士是一介书生,多年来以其笔触写下他对自由、法治和民主的渴求,却因为他的笔触动了中国政府的神经,以疯狂不理性的方式打压和平理性的言论。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刑后说在这案件上有“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言犹在耳,若是有依法进行,何以刘晓波妻子刘霞在12月23日开审那天没法旁听,十五个大使馆的外交官想去旁听却又被告知法庭的座位被坐满了?这些是法治国家的做法?中国的法学专家能否说明一下这是否“中国特色”的法治?

刘晓波被重刑,表面上看来是极权政府的残酷胜利,看来是对《零八宪章》其他联署者的恐吓,但这是否真正的胜利?刘晓波被判刑后,他和妻子刘霞平静的表现显示了中国文化里处之泰然的修养;反观中国外交部一直採取的态度是十分嚣张,向全世界展现其不可一世的丑恶。

刘晓波的判刑不禁令我想起一个我不明白的问题。身为中国人,我们想要一个怎样的国家?一个只要能赚到钱而面目狰狞的社会也没所谓?要等到所谓大家都能吃饱时才去想建立一个合乎法治与民主的国家?内地大多数的同胞难道真的认为要到所谓大家都吃饱了才能想法治与民主等问题?虽然有能力吃到肚满肠肥的人可能不屑一想这些问题,但笔者还对同胞们有点幻想,希望人的良知并没未有被金钱完全吃掉。

究竟是谁胜利,还没走到尽头,让我们拭目以待。

2009年12月25日,香港,写于刘晓波被重判的圣诞节

【独立中文笔会】200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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