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俄国知识人与精神偶像》(徐凤林译,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版),第一感觉是,俄国知识人的自我批判,几乎全部可以变成对中国知识人的批判。比如,在民粹主义盛行的时代,俄国知识人热衷于“到民间去”,让人想起现代中国知识人的乡村教育试验;俄国知识人在论战中所用的一些词句,也让人想起毛时代的大批判,如“券养”、“走狗”之类的词,在当时俄国已经非常流行。

在两个国家的大变革时代,两国知识人的道路具有颇多相似之处,比如,他们都曾由自由主义走向共产极权,这种相似选择的背后,也必定有着共同的人格误区和思维盲点。

一、共产主义的偶像崇拜

该书作者弗兰克是俄罗斯的宗教哲学家,他以探讨宗教伦理为核心,他先后出版过《虚无主义伦理学》(1909)《偶像的毁灭》(1923)《生命的意义》(1925)、《上帝与我们同在》(1946)和《黑暗中的光明》(1949)等著作,在宗教伦理学领域不乏创新之处。特别是他对俄罗斯知识人的批判,往往能独辟蹊径、击中要害。在《俄国知识人与精神偶像》一书中,他从宗教偶像与世俗偶像的区别出发,批判地探讨俄罗斯知识人为什么选择共产主义。

二十世纪,既是一个充满动荡和血腥的世纪,也是一个民粹主义和救世主义盛行的世纪,因而也是一个偶像迭出而又不断毁灭的世纪。二十世纪的大灾难大都出在世俗的偶像化上。

作者对俄国知识人的批判正是从偶像崇拜谈起。

只要是人,特别是大众,都免不了偶像崇拜。大众心目中的偶像又都具有神化的特点,在这点上,有神论与无神论之间没有区别。二者的区别仅仅在于崇拜对象的不同——宗教偶像就是神,而世俗偶像是被神化的人。

在西方,基督教的崇拜伦理指向超人的救主,即世界上只有一个神——上帝——任何人都不能与上帝平起平坐。所以,要崇拜只能崇拜神而千万不能崇拜人,无论是征服过半个世界的帝王还是富可敌国的富豪,都不能崇拜。因为,一旦崇拜人,特别是把某个人当作救主,必将大祸临头。

在人类的局限性或弱点中,精英阶层的最大弱点是不断膨胀的狂妄,自以为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特别是那些意欲扮演恺撒的野心家,几乎个个都自封为“人间救主”,许诺给民众一个“人间天堂”。或者说,无神论的崇拜伦理寻找人间救主,那些被尊为人间救主的人,一面进行自我神化,一面煽动大众崇拜;大众的愚昧和奴性,赋予了人间救主以神的特权。久而久之,人的狂妄本性越来越膨胀,直到这些人间偶像自我加冕为神,将先知和国王的身份合而为一,握有一言九鼎的绝对权力。

大众阶层的最大弱点是逃避自由的奴性和寻找救主的盲目,他们渴望被拯救,渴望在他人庇护下获得安全和福利,渴望通过追随偶像来实现自己的意义,渴望投入法不责众的群体狂欢;因而,他们寻找人间救主,把全部希望寄托在救主身上;而且,他们的生活越是困顿,他们寻找救主的渴望就越强烈。无神论大众是自相矛盾的,他们既不承认上帝的存在及其拯救,但又要在世俗人间寻找偶像并期待被拯救。他们崇拜偶像的癫狂与服从偶像的绝对相辅相成。以至于,被拯救的渴望不断强化,把他们带入盲目而狂热的迷信之中,绝对相信偶像的一言一行及其所许诺的“人间天堂”,从而把自己的自由全部交给偶像。而交出自己的自由就等于成全独裁者。

于是,我们看到,在二十世纪的历史中,凡是极权国家都曾有过群体性的个人崇拜癫狂,从希特勒到墨索里尼、从斯大林到毛泽东、从金日成到波尔布特、从萨达姆到霍梅尼……这些自称可以造福于千秋万代的人间偶像,他们都曾得到过全国性甚至世界性的崇拜,却一个个变成了贻害无穷的暴君。

二、民粹主义的人民崇拜

对各类暴君的神化,乃二十世纪的荒谬景观。民粹主义的盛行为暴君崇拜提供土壤,所有暴君也都要通过祭起民粹主义的“人民崇拜”的旗帜来煽动革命狂热。不幸的是,凡是产生这类暴君的国家,知识人往往都在扮演神化统治者和愚弄民众的角色,而且,类似列宁这样的独裁者和毛泽东这样的暴君,其年轻时代个人身份也大小算个知识分子。

“民粹主义”是英语“populism”的汉译。据《布莱克维尔政治百科全书》对“populism”词条的定义,它包括“人民党主义、民粹主义、民众主义”,来源于19世纪的“美国人民党主义”和“俄国民粹主义”。前者以“农业平民主义”命名,后者以“农民民粹主义”命名。其中,俄国民粹主义更符合我们今天对“民粹主义”的理解:“激进的知识分子将农民理想化,希望在俄国农村中残存的集体耕种的传统基础上建立一个新型的社会主义社会。这场运动在1874年达到了颠峰,年轻的知识分子们‘走到人民中去’,涌向农村宣讲农民社会主义的教义。在发现农民们无动于衷后,一些民粹主义者采取恐怖行动,成功地刺杀了沙皇。”(《布莱克维尔政治百科全书》,【英】戴维·米勒与韦农·博格丹诺合编,邓正来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P589)

民粹主义在阶级划分上美化平民(农民、工人、其它无产者大众),完全无视个体而极端献媚于大众,无法容忍多元化,敌视个人主义,贬低财产、知识和文化,在经济上主张平均主义,在政治上提倡平民的或大众政治;它把人民神圣化抽象化为最高的整体利益,进而把国家上升为人民这一最高整体利益的代表,也就必然把国家权力加以神化,最终走向对国家权力的代表——统治者——的神化。所以,无政府主义、纳粹主义和共产主义都是民粹主义的变种,思想家浦鲁东、欧文、马克思,政治家甘地、尼赫鲁、希特勒、列宁、毛泽东,也都带有强烈的民粹主义情怀。

十月革命前,俄国流行三种主义:马克思主义、民粹主义(populism,又可译为“平民主义”)和自由主义,前两者具有天然的亲和力,马克思主义的普罗大众崇拜和民粹主义的平民崇拜,皆源于西方宗教的“上帝选民”的观念。俄罗斯人最后抛弃自由主义而选择了前两种主义的混合物——列宁主义——也就毫不奇怪了。尽管,列宁主张无产阶级及其先锋队领导一切,也批判“小农民粹主义”,但列宁主义的实质是把俄罗斯东正教的救世主义转化为共产主义的乌托邦狂热,用无产阶级代替了神的选民,用革命党(先锋队)代替了传教团体,用革命党领袖代替了上帝,让大众把独裁者当作上帝来崇拜和服从。

民粹主义首先是一种仇恨情结,他们厌恶贵族、权势者、有产者和知识分子等精英,而同情平民、无产者、甚至流氓地痞,也就是无产业无知识的大众。甚至,民粹主义不光是同情,还特别煽情地贬低精英而无限制地抬高大众,赋予了大众以无穷的创造力和优越的道德感,最后发展为“大众崇拜”:大众不仅是主人,而且是创造历史的动力。

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中都有浓重民粹主义的成分,特别是毛泽东思想中的民粹主义可谓登峰造极。毛泽东从战争年代起,就毫不含糊地肯定下层民众的造反式革命,称赞流氓无产者的“痞子运动好得很!”他说:高贵者最卑贱,卑贱者最高贵;老农的手和脚最肮脏,但灵魂最干净。他高喊:“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动力。”他进行革命的动员模式是“走群众路线”,他收买追随者的口号是“为人民服务”。

民粹主义的正面是“人民崇拜”,反面是打倒精英,特别是经济精英和知识精英,所以,民粹主义具有强烈的清教徒主义和反智主义的倾向。民粹主义蔑视和仇恨任何有产者,无论是物质财产还是精神财富的拥有者。在他们看来,知识分子也是有产者,拥有并垄断了精神财富。所以,民粹主义必然把对财富的拥有者的仇恨推广到知识文化领域,要把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拥有者统统踩在脚下。在这方面,毛泽东应该是最典型的反智主义者。

毛泽东对财富拥有者的仇恨,不仅要打到地主和资本家,也要消灭个体性的小商小贩,甚至在人民公社运动中连农民的那点可怜的“自留地”和自养家禽也要当作资本主义的尾巴割去。同样,毛泽东对知识和文化的拥有者的整肃,也贯穿于他从打江山到坐江山的整个政治生涯。早在延安时期,他就发动了针对知识分子的整风运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变成了指导文艺创作的“圣经”,“为工农兵服务”成为反精英文化的意识形态基础。他要求文学艺术的通俗化和知识精英的平民化农民化无产阶级化,他要把知识人改造成革命者,把文艺和学术作为政治斗争的工具,“以笔做刀枪”地投入暴力革命,进而把知识人变成依附在政治权力之皮上的毛。1949年掌权以后,他更是发动了一次次针对知识分子的政治运动,从思想改造运动到反胡风,从反右到文革,毛泽东式反智反精英反文化运动一步步走向登峰造极。他把知识分子赶到农村、工厂和五七干校,接受大众的改造;他把知识分子打入劳改农场和监狱,剥夺其人身自由;他强迫知识分子在群众大批判中低头认罪,让知识人尊严扫地。毛泽东玩弄知识精英和人性改造的个人欲望满足了,带给中国的却是精神荒漠化和一片文化废墟。

所以,许多研究毛泽东的外国学者都认为:毛泽东是一个用马克思主义包装起来的民粹主义者。

共产主义式的民粹主义是精英主义和民粹主义的奇妙结合。一方面,他们把无产者被奉为上帝,把拥有财富视为绝对罪恶,追求强制性的绝对平等;他们迁就、纵容和鼓励大众的无知、庸俗、盲目和怨恨。另一方面,知识精英群体的“穷人崇拜”实质上是“为民作主”,是另类的“精英救世主义”。他们正是利用了“奉人民为上帝”的蛊惑,才把自己变成人民的上帝。他们“到民间去”是为了启蒙大众,按照自己设计的乌托邦方案改造大众。所以,作为思想流派的民粹主义是有闲知识分子的游戏,满足了他们的异想天开;作为政治运动的民粹主义是野心家牟取权力的工具,满足了他们利用和操纵大众的欲望。特别是在现实的政治斗争中,政治野心家的民粹主义并非真的“人民崇拜”,而是通过发动人民战争来夺权,依靠“为人民服务”的口号来掌权。

二十世纪的无神论知识分子的民粹主义狂热,恰恰是制造人间偶像的舆论先导,为个人崇拜时代的降临提供了思想支持,为大众化的暴力革命提供道义合法性论证,用目标的崇高来论证“以暴易暴”的合理性。在俄国知识界的“到民间去”的思潮中,早就蕴含了十月革命的种子;中国知识界点燃的“劳工神圣”之火,锻造出中共夺取政权的利器。而在现实中,知识人所论证的目标与手段之间的关系出现难以预料的颠倒,“高尚目的”沦为滥用暴力的借口,民粹主义的“为人民服务”变成了对人民的奴役。

比如,毛泽东的教育三结合(教学与阶级斗争、生产实践、劳动人民相结合)和“五七道路”式的再造共产新人的试验,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陶行之的教育理论及其试验。陶行之的“教育救国论”是按照民粹主义的社会理想来改造中国。他放弃了优裕的教授职位(月薪五百元大洋)和城市生活到农村搞“乡村教育”试验,他穿草鞋,戴斗笠,住牛棚,用同甘共苦的精神来普及乡村教育,进而用普及乡村教育来改造农村;他发明了“教、学、做”三合一的方法,学生不仅要学知识、学做人,更要学习如何种田、做木工,以及所有生活技巧,连烧饭种菜都要熟练。而毛泽东也要青年学生“学工、学农、学军”,动员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

三、民粹主义的两极合流

民粹主义具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民粹主义是指那些以民粹主义为旗帜的思想流派和社会运动;广义的民粹主义是指所有具有民粹主义情怀的思想流派、社会思潮和社会运动。比如,无政府主义和共产主义就可以归入广义的民粹主义。在西方对民粹主义的研究中,尽管无政府主义者浦鲁东、巴枯宁和共产主义者马克思展开过论战,但他们都具有对财产的仇恨、对平民的崇拜和对革命的热衷,所以也都可以称为民粹主义者。

具有民粹主义情怀的精英往往会走向两个极端,要么走向砸碎一切权威的无政府主义,要么走向服从于一个绝对权威的极权主义。无政府主义过于相信大众的自治能力,甚至相信到盲目的程度——没有政府和没有权威的社会才是最平等最自由、也是最理想最美好的社会。所以,他们希望从对政府及其权威的大破坏中诞生一个绝对自治的社会;共产主义过于抬高无产者的组织性、创造性和道德优势,甚至把“无产者”奉为唯一革命力量,希望通过无产阶级革命的“大破坏”来建立一个全新的无阶级的共产社会。二者的区别在于,无政府主义的理想是通过大众的绝对自治来建立人间天堂,而共产主义的理想是通过唯一的上帝选民(绝对权威)来建立人间天堂。

尽管,从马克思到列宁再到毛泽东的共产主义者,也都批判无政府主义,但在喜欢走极端和崇尚大破坏这点上,二者可谓孪生兄弟。两者都向人类提供了一种社会乌托邦,也都把“大破坏”作为实现其乌托邦的唯一手段。或者说,暴力作为实现政治利益的最后手段具有绝对的合法性,只要是为了阶级、政党和领袖的目的,就可以不择手段地使用暴力。

无政府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浦鲁东的最著名格言为:“财产就是盗窃。”马克思著名的格言之一是:资本从降生到这个世界上,“每一个毛孔都充满了血污”。另一位无政府主义的代表人物巴枯宁的最著名格言是:“破坏的激情就是创造的激情”,“破坏就不仅被认为是创造的手段之一,而且一般地等同于创造,或者确切地说,完全占据了创造的地位。”马克思主义宣扬彻底决裂论、飞跃性前进和终极理想,鼓动通过无产阶级暴力革命夺取政权;列宁率先践行了马克思的暴力夺权论,创建了世界上第一个共产极权国家;毛泽东崇尚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在农业大国里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革。特别是毛泽东的造反论,即“不破不立,破字当头,立在其中”,与巴枯宁的“破坏就是创造”,实乃异曲同工之妙。

人类的天性及其社会现实天然要求权威,而无政府主义仅仅是毫无现实操作性的狂想,其最有意义的存在方式,至多是作为多元社会中的思潮之一。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社区,无论自治到何种程度,也无论混乱到何种地步,都将自发地产生权威。所以,无政府主义很容易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最终走向极权主义。展现在我们面前的二十世纪的民粹主义,几乎无一例外地从“人民崇拜”走向“个人崇拜”。中国作家巴金从“我控诉”的呐喊到中共独裁的最大花瓶,就是从无政府主义走向共产主义的典型。

无神论革命者大都是粗俗的唯物主义者,不信上帝及其天堂,却把对世俗天堂的狂热提升为一种准宗教的信仰,实际上是只关心政治权力,是一种绝对的功利主义。它把纯艺术和纯科学视为反动,拒绝一切宗教性的终极价值关怀,拒绝一切超世俗的理想和神圣,甚至除了极权者本人的天才之外,他们拒绝一切个人的天才创建,使文化和精神变成政治斗争的工具或庸人群体的消费享乐。这一切在中国近现代知识分子身上表现得都极为强烈。这种无神论的灵魂是“虚无主义”,即没有超尘世的绝对价值支撑的生存状态,实际上是“无灵魂”。

这些知识分子的无信仰狂热,一方面让大众做出自我牺牲而自己却变成救主式英雄,另一方面又走向绝对的不宽容,他们只有一个标准:以我为准。所以,他们不允许任何异己,对不同的思想赶尽杀绝,造成人的精神畸型和制度独裁化。

无神论知识分子还有对科学的狂热崇拜,他们崇拜科学而排斥属灵的宗教信仰,他们在科学中寻找一切而排斥其它方式的探索,从而将科学提升为准宗教,形成了“唯科学主义”:在方法上将科学的实际功用神圣化,一切都被贴上科学的标签,唯科学主义的大棒四处开花。恩格斯把马克思主义称为“科学社会主义”,毛泽东把大跃进的放卫星称为“科学种田”,江泽民把法轮功定义为“反科学”的邪教。实质上,他们的“唯科学主义”不是在科学中探讨真理,而是把科学作为独裁制度的包装,用科学来为其政治、道德和意识形态的操控进行合法化论证。这是一种自私而狭隘的工具论,即一党利益高于一切,科学也要服从党的利益。而一旦有人对他们的科学论断提出异议,他们才不会用科学讨论的方式来对付,而是要动用红色暴力和群众大批判来惩罚。

1999年6月1日-3日于大连教养院
2006年8月20日整理于北京家中

【人与人权】2006年9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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