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中共现政权眼中的奥运年。

2008年,中共毛泽东政权制造“大跃进”人祸50周年。

在毛泽东时代的罪恶历史仍然是政治禁忌的今日中国,当胡温政权用金钱和恐怖确保北京奥运成功之时,感谢杨继绳先生(曾任新华社高级记者,现任著名杂志《炎黄春秋》副社长)写出记录大跃进的历史巨着《墓碑——中国六十年代大饥荒纪实》(香港天地图书公司2008年5月版)。关于大跃进的历史,这是我所读到过的最为震撼人心的记录,的确是压在中华民族脊背上的墓碑。这块沉重得不能再沉重的“墓碑”由80万个汉字建成,每个字都在血泪中浸泡过,以翔实而丰富的资料和亲临历史现场的调查,记述了大饥荒饿死几千万人的史实,并重点记录了最为惨烈的12个省的人祸,可谓再现了史无前例之人祸的全景图。

这块墓碑的重量,足以压垮金牌第一的辉煌,也足以让“崛起大国”的神话变得轻如鸿毛。

“读者将会在本书的第22章中看到,我参照中外多方面的资料,确认从1958年到1962年期间,中国饿死3600万人。因饥饿使得出生率降低,少出生人数为4000万人。饿死人数加上因饥饿而少出生人的数,共计7600万人。”

天地之间,最可宝贵的是生命。因而才有“人命关天”和“死者为大”的古训。但在毛泽东时代的中国,人的生命甚至连草芥都不如。那些走投无路且眼睁睁地看着亲人饿死的人们,不但没有揭竿而起,而且“没有呼天抢地的哭声,没有披麻带孝的礼仪,没有送葬的鞭炮和纸钱,没有同情,没有悲哀,没有眼泪,也没有震惊和恐惧。几千万人就这样无声无息地,精神麻木地消失。有的地方用大车将死人成批地拖到村头的大土坑里,有的地方因无力掩埋,死人的胳膊和腿还露在外面,有的地方死人就倒在寻找食物的路旁,还有不少死人长时间放在家里,被老鼠啃掉了鼻子和眼睛。”

当年,面对大跃进的严重后果,刘少奇对毛泽东说:“饿死这么多人,历史要写上你我的,人相食,要上书的!”“刘少奇还说过,对这场灾难要刻上碑,记上账,‘要子子孙孙地传下去,以后再也不犯这个错误。’”然而,在今日中国,不要说为半个世纪前的几千万死者立碑,就连大饥荒本身都还是禁忌,杨继绳的巨着也只能在香港出版。

为了修筑这块“墓碑”,杨继绳先生历时十年,不仅披阅了近千万字的原始资料,而且亲身前往大饥荒严重的地方进行实地考察。他在《永久的墓碑——【墓碑——中国六十年代大饥荒纪实】前言》中说:“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我利用到全国各地采访的机会,查阅全国各地的有关资料,访谈经历过大饥荒的人。我从大西北到大西南,从华北到华东,从东北到华南。查阅了十几个省的资料,访谈了上百位当事人。经过十年的努力,我收集了上千万字的资料,记下了10多本当事人谈话记录。我终于比较全面和比较深入地得到了这场持续三四年的大饥荒的真实情况。”

这场半个世纪前的大灾难,发生在并无天灾、瘟疫、战争的年份,带来的却是几千万人活活饿死和大规模的人吃人,可谓史无前例的人祸。但杨继绳先生并没有停留于历史记录,而是深入地探究了大跃进的根源。他在“前言”中告诉读者,这场大规模的人权灾难之所以发生,毛泽东及其独裁集团固然是祸魁,但包括他自己在内的愚昧大众也负有责任。

杨继绳先生的反思是坦诚的、勇敢的,基本围绕着自己的亲历展开。他的父亲在1959年死于饥饿,他也亲眼目睹了家乡“一片死寂”的惨状,但是,如此惨烈的现实并没有让当时还年轻的他有所醒悟,而是仍然坚定不移地相信党、政府和三面红旗。他说:“我不认为这和政府有什么关系,也不认为这和‘三面红旗’有什么关系。我对当时宣传的‘大跃进’的成就、人民公社的优越性依旧深信不疑。我不知道更远地方发生的事情。我以为我家乡发生的事是个别现象。我以为父亲的死只是我一个家庭的不幸。想到伟大的共产主义即将到来,家庭的这点不幸算什么?党教导我遇事要牺牲‘小我’,维护‘大我’,我绝对听党的话。这种认识一直保持到文化大革命时期。”“1960年我考上了北京清华大学。一进学校,就参观清华大学反右派展览,进行忠诚教育。接着下乡劳动50多天,一方面接受劳动教育,一方面开展保卫”三面红旗“的辩论。虽然我们饥肠辘辘,但不怀疑‘三面红旗’。”“在大学期间我还是很听话,一直担任团支部书记,1964年5月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这样的相信一直持续到文革时期,杨继绳先生认为,毛泽东时代的中国之所以变成灾难之国,一是传统独裁发展为现代极权,皇权崇拜发展为绝对的个人崇拜,“权力中心和真理中心的合一”,使全中国只有一个权威,也只有一个思想家。二是制度性谎言通过意识形态灌输,使人变成“单纯”的无知者和蒙昧者。他说:“我们的‘单’,是指脑子里只有舆论机器所灌输的信仰,信仰是单一的;我们的‘纯’,是除了当时舆论所灌输的思想以外,再没有别的东西。”三是制度性恐怖深入每个人的骨髓。这恐怖,不但通过强大的专政机器,而且通过无所不在的群众监视,首先从心理上根绝异见的产生,其次从传播上堵死了异见表达的渠道。恐惧使人进行效忠表演和谎言竞赛,久而久之,变成了自觉的奴隶。

在各类政权性或国家化的暴力杀戮行为中,最令人震惊、也最残忍的杀戮,不是战争时期的相互杀戮,而是强权者对无权无势者的单方面杀戮。这类政权所杀戮的人们,不是传统独裁下的反抗者或颠覆者,而是现代极权下力求作顺民的普通人。

在二十世纪的历史上,产生过两类现代极权——法西斯主义和共产主义。但与纳粹法西斯的种族灭绝相比,共产极权的阶级灭绝,持续时间更长,屠杀面更广,手段更残酷。纳粹极权的种族灭绝政策,虽然开始于二战之前,但大屠杀的实施主要发生在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屠杀所针对的是单一种族;而共产极权的阶级灭绝主要发生在和平时期,屠杀所针对的是除了暴君本人之外的所有人,普通平民固然是被杀的对象,但共产党高官也难逃脱被杀的命运。斯大林杀了托洛斯基、布哈林等列宁的战友,毛泽东杀了高岗、刘少奇、彭德怀、林彪等最亲密的战友。在共产主义的名义下,斯大林及其苏共和毛泽东及其中共,以及东欧、亚洲和拉丁美洲的共产政权,所屠杀的人口居然高达一亿多人。

即便按照中国古代“家天下”的统治常识,发生了大规模饿死人的大饥荒的当朝皇帝,是要下“罪自诏”的。何况,大饥荒还是由最高统治者的错误决策造成的。但是,在党天下的当代中国,毛泽东发动一系列政治运动,名正言顺地公开杀人。他制造了史无前例的大跃进人祸,居然连“罪自诏”都不下就继续稳坐权力顶峰,继续让亿万民众顶礼膜拜,继续发动轰轰烈烈的杀人文革。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一路杀下来的毛式暴政,居然没有“官逼民反”!

显然,个人崇拜、制度性的谎言和恐惧,并不足以解释这种人类历史上的罪恶奇观。蒋介石政权也是“党天下”独裁,政治恐怖也是维持党国体制的主要手段,但在当年反对国民党独裁的抗争中,很有些理想主义者是不怕死的,正像中共一贯宣传的那样,“红色江山是无数烈士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而这,正是共产极权最具魔力的邪恶之所在。

共产极权在和平时期进行单方面的大规模屠杀,依靠一连串“崇高而纯洁”的理由:为了实现最美好的共产主义就必须进行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为了继续革命就必须造就“共产新人”,为了造就新人就必须“纯洁阶级队伍”,纯洁的主要手段就是进行大规模的思想改造、政治迫害和暴力杀戮。正是在这种“崇高而纯洁”的意识形态理由的庇护下,共产极权才能把屠杀合法化和日常化。

一、共产极权把杀人合法化了。这个“法”,不是指法律上的合法化,而是指意识形态上的合法性,是把“杀人不眨眼”变成高尚的道义指令,于是杀人者变成了签发处决令的道德法官,可以堂而皇之地滥杀无辜。在人类历史上,还没有一个政权及其统治者公然取消“你不应杀人”的底线道德,把杀人转变成国民乐于服从的道义命令。只有高喊“种族纯洁”口号的纳粹政权和高举“解放全人类”大旗的共产政权,才会无法无天地践踏这条人类的底线道德,使大规模屠杀顺民具有充分的正当性。

在共产极权制度中,阶级斗争理论是合法杀人的意识形态理由,无产阶级专政是合法杀人的执行机关,革命群众是合法杀人的民意基础,举国百姓都或直接或间接地参与这场杀人游戏,一小撮阶级敌人在低头认罪中被杀,大多数“革命群众”全部变成或直接或间接的刽子手,他们可以一个也不放过地杀人,可以满怀理想且义正词严地杀人,可以毫无愧疚且充满自傲地杀人。

把普通人变成刽子手,而且屠杀的是那些努力做顺民的人们,就必须让杀人者卸下道德负担,视杀人为某种崇高事业的必要组成部分。这是屠杀合法化的前提,所谓“阶级斗争”理论正是这样的前提。它首先是划分阶级分清敌我的理论,把一国国民分为“人”与“非人”,“人”杀“非人”,如同人杀动物,不会有任何道德负担。比如,毛泽东指控阶级敌人为“牛鬼蛇神”,还把阶级敌人轻蔑地形容成“灰尘”,用无产阶级铁扫埽将之一扫而光,才能解放世界上三分之二被压迫的人民,让毛泽东思想的光辉普照全球。

在意识形态上把人群分为友与敌两大完全对立的阵营,无产阶级专政是多数群体对少数群体的施暴,前者是具有道德正当性的正常人,后者是不具有道德正当性的畸形人或非人,两类人落实到暴力统治上就是“合法的”施暴者和被施暴者,施暴者被“神圣化”,被施暴者变成“非人化”,从而使施暴者卸下了施暴和杀人的道德负担。个人处在这样的多数群体中,千差万别的个人目标被一个集体目标所取代,个人意识和个人利益消失了,个人责任和个人犯罪感也随之混灭,为领袖为革命为祖国为人民而杀人,非但不是犯罪,反而是必须履行的革命职责。另一方面,为了抽象的集体目标而杀人,与个人责任无关,所谓“法不责众”,是也。

如果说,毛泽东整肃彭德怀和刘少奇主要是“私仇”使然,因为看不下去大跃进人祸的彭德怀和刘少奇,一个在党内高层会议上公开向毛泽东叫板,一个在两人私下谈话时提醒毛泽东注意历史评价。那么,参与打倒彭、刘的成百上千的中共高干、几百万中共党员、几亿中国百姓,与彭、刘并无“私仇”,更谈不上权力之争。如此庞大的群体跟随毛泽东杀人,显然是中了“共产主义理想”之魔。

更为夸张的中魔状态还在于,甚至被杀的人在临死前也要以“崇高的事业”为暴政寻找合法性。比如,苏共元老布哈林在临终前给斯大林的信中写道:“宏伟计划、重大设想和重要利益是压倒一切的。把个人问题与首先担在你肩上的世界历史性重任相提并论,是低级趣味的。”(拉津斯基《斯大林》,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P428)再比如,因不堪迫害而自杀的邓拓在遗书中写道“我对待所有批评我的人绝无半点怨言。只要对党和革命事业有利,我个人无论经受任何痛苦和牺牲,我都心甘情愿。过去是这样,现在是这样,永远是这样。”(《邓拓全集》第五卷,花城出版社2002年版P427)

在此意义上,共产极权下的杀人,可称为“理想主义的杀人”或“形而上学的杀人”。在杀人者与被杀者之间,没有“私仇”而只有“公仇”,没有“利益竞争”而只有“信念歧途”。在当时的中国,毛泽东就是理想的化身,也是最大的“公义”,所以才会有“爹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的歌声响彻中国。而为了实现毛泽东的理想和公义,甚至要斩断血缘、“大义灭亲”。

大跃进饿死几千万,首要祸魁毛泽东之所以不受追究,“三面红旗”之所以不倒,不仅在于毛泽东仍然大权在握和封锁灾难信息,更在于当时中国的主流民意认同“赶英超美”、早日实现共产主义的理想。在这样的主流民意之下,饿死再多的人,与大跃进所要实现的伟大理想相比,也不算什么。如果没有主流民意对共产意识形态的高度认同,纵使毛泽东长出三头六臂,也无力把他的绝对权力维持到自然死亡。

二、共产极权把杀人日常化了。当杀人有了意识形态合法性的支撑,当中国社会被革命事业高度政治化,暴力行为也就会当作革命事业中的“例行公事”,进而变成全民生活的日常性组成部分。

首先,官方意识形态以钦定的政治标准来决定每个国民的生死存亡,“阶级觉悟”的高低或“敌人意识”的强弱就成了衡量每个国民的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的主要标准,扩展到每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贯穿于日常生活的年年月月天天,甚至对人们的衣食住行和血缘亲情也要按照“阶级标准”来衡量。正如毛泽东所言:“阶级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

其次,“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使暴力治国成为政权的主要职能,政权的雇员们变成“革命机器上的齿轮和螺丝钉”,实施暴力仅仅是“例行公事”,如同泯灭个人的良知和人的恻隐之心的杀人机器,也就是把暴力屠杀的“非人化”。甚至在丧失意识形态热情的情况下,他们仍然把执行上级的屠杀命令当作一项工作或一种例行公事。在常规的统治时期,主要开动军队、警察、监狱等暴力机器杀人;在非常时期,一要发动群众实施“多数暴政”(中共当代史上的多次政治运动最为典型);二要动用正规军队实施镇压和军管(六四是最近的例证)。

共产极权的合法化日常化的杀人,来自一种狂妄的思维逻辑。这种逻辑认为,世界只有一个终极本源,社会进步只有一个动力,人类未来只有一个终极目标,发现和把握了这个本源、动力、目标的人,就掌握了绝对的真理和至善,能够领导人类创建最完美的社会和提供最大的幸福。这样的人自然要成为人类的大救星,自然要掌握绝对权力,使其能够按照个人意志为所欲为。他可以不择手段,可以为成全完美的未来而牺牲有缺欠的现在,可以为实现抽象的理想而牺牲活生生的个人。如果这种逻辑仅仅停留在哲学思辩上,还不失为形而上学的智力游戏,而一旦把它用于指导现实的社会变革,就将变成狰狞而暴虐的杀人哲学。

在此意义上,抽象化的终极理想是疯狂屠杀的温床。或者说,没有具体的制度安排把自由落实到具体的个人权利之上,无论多么美好的理想,也都与每个具体个人之权益无关,也与人类的整体权益无关,反而沦为国家化杀人的理由。在此意义上,所谓的共产主义理想,无疑是人类有史以来最暴虐最血腥的意识形态。

可悲的中国,在你广袤的土地上,居然至今还没有几千万死于大跃进人祸的无辜者的纪念碑!

再次感谢杨继绳先生,当中国的土地上还不允许为几千万冤魂建造墓碑之时,你用史家的良知和忠实记录历史,你用心为将来的墓碑奠基。

2008年11月21日于北京家中

【人与人权】2008年12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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