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未来中国论坛”将营救高智晟与煽动暴力夺权及军事政变捆绑在一起,我在“自由中国论坛”发了个帖子《希望国内维权远离境外的暴力或政变等煽动》。

我的帖子发出后,引发出一些争论,其中当然少不了喜欢挑刺的高寒先生。他写出《目前国内是“见坏就上”的当口,对大家都是一个考验——回应刘晓波先生》的帖子。

我之所以回答高寒,我也把自己对一些有争议问题的思考公开出来,为有兴趣的人士提供批评的靶子。

一、关于激进与温和

高寒的帖子,一上来就给我定了个“分裂民间维权罪”。高寒先生写道:“刘晓波先生的这一个帖子,又一次用铁的事实表明:近年来,民间营垒中几乎每一次‘划清界限’的重大举措,都是由所谓‘温和派’挑起的。尽管温和派在专制当局面前,以‘绵羊’自诩、以‘顺从’自况,但他们在向其眼中的激进派发出挑衅时却常常是咄咄逼人,没有一丁点温良恭敬让的。年初挑起‘非政治化’论争是如此,后来爆出‘排郭门’丑闻亦是如此。难道在眼下形势如此严峻的时刻,在激进派、街头派遭到大肆镇压的当儿,我们的温和派的朋友们就不可以暂时搁置一下分歧,大家同仇敌忾,拧成一股绳,全力以赴地向着大家共同的对手——践踏法制的黑恶势力——挑战吗?切记:如果没有激进派在前面为你们挡住压力,下一波遭镇压的毫无疑义就将是你们。”

对高寒先生,我只想说:温和与激进的存在及其争论,国内国外都有,是不容回避的客观事实,根本谈不上什么“铁的事实”或“不铁的事实”。如果争论是理性的善意的,没什么不好,也谈不到分裂。因为国内国外本来就没有所谓的“统一战线”。而且,也用不着你来教导“大家同仇敌忾,拧成一股绳,全力以赴地向着大家共同的对手……”云云。

事实上,分歧并没有影响我为高智晟、为陈光诚发声,也不会影响中共把我列为敌对分子。六四十七年以来,我一直处在中共的打压下,现在,已经是凌晨3点,但我家的楼下仍然有警察站岗,我的人身自由仍然遭到野蛮的限制。

我的那个帖子,指责的既不是你所定义的国内“激进派”,也不是指责国外大多数民运人士,而是专指煽动暴力夺权和军事政变的“未来中国论坛”的某些人。

呆在美国的高寒,向国内高呼“见坏就上”,以他特有的道德高调指责我“以‘绵羊’自诩、以‘顺从’自况”,已经是高寒先生最拿手的打人棍子之一了。在此之前,他早把我定义为“顺从政权帮”的一员。

在我理解,“见坏就上”首先不是“对大家……一个考验”,而是对呼吁者本身的考验,是呼吁者本身对自己的近乎决绝的道德要求。从群体维权的客观效果讲,只有呼吁者带头“见坏就上”,才可能对追随者产生道义激励,也才可能真正形成“见坏就上”的局面。也只有呼吁者敢于“见坏就上”,才可能在把握局面时说服追随者“见好就收”。因为呼吁者以身作则的“见坏就上”,已经证明了他本人具有敢于承担风险的勇气,所以,当他呼吁“见好就收”时,追随者才不会把他视为懦夫而拒绝服从。

对在国外呼吁国内“见坏就上”的高寒先生,我真的无话可说。我们最好各走各的路,互不干涉:作为“硬体动物”的高寒,就在国外硬到底吧!作为“软体动物”的我,就在国内软到底吧!

二、关于国内和国外

在这篇回应高寒先生的文章之前,我从不认为身在国内就具有道德优势,就是可以鄙视境外民运人士的“硬体动物”,而流亡者仅仅因为身在国外就处在道德劣势,就是不能对国内人士提出批评的“软体动物”。我知道,流亡和留下,对于许多人来说,仅仅是个人的选择,与道德高下无关。我更知道,流亡常常是无奈的被迫选择,包括高寒在内的许多人,是在坐了多年大牢之后被迫流亡的。所以,在国外从事民运事业,除了免去国内人士的恐怖环境之外,所面临的其它困境并不轻松,其生存的保障和事业的拓展,甚至要面临比在国内还要棘手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许多人是在国内已经付出过巨大的个人代价之后才不得不选择流亡的,谁也没有资格在这些人士面前唱道德高调。

我留在国内,与其说是出于英雄情怀,不如说是出于面对六四亡灵的忏悔和赎罪;因为,与那些在大屠杀中冤死的亡灵相比,特别是与那些因阻止军队向平民开枪而被打死的勇士相比,所有的幸存者都没有资格自称英雄。

国内的反对派人士,固然在道德上无资格指责流亡者,然而,流亡者就有在道德上指责国内反对派的资格吗?特别是那些不是被迫流亡而是自愿流亡的人士,凭什么就那么大言不惭地将国内自由知识分子统统指责为“软体动物”或“人权花瓶”,甚至指责天安门母亲丁子霖女士玩弄“两面通吃”的游戏?难道这些流亡者不曾在国内呆过?不曾因个人原因而在国内沉默过吗?为什么一踏出国门就道德高调入云霄呢?就要求国内人士去做你们定义的“硬体动物”?

我并不是说所有的流亡者都以道德高调对国内自由知识分子横加指责,事实上,大多数流亡者对国内人的处境都有设身处地的负责任的理解。比如,就我接触过的国外民运人士,无论是故旧还是新朋,当他们在海外发起某项活动时,总会先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找到我本人,让我充分考虑自己的风险,一定要征求我的同意,并尊重我的选择。我对这类事,有同意的,也有不同意的,但从来没有影响过我和境外人士的友情及合作,也不会影响我对境外民运人士的尊敬。

高寒先生,还真没有几个像你这样的,动不动就唱道德高调,还喜欢在国外策划不着边际的“大事”。比如,我情愿加入由境外发起的“赵紫阳治丧委员会”,但你后来策划的“天鹅绒行动”就很不着调。更不着调的是,你不征得别人同意就把加入“赵紫阳治丧委员会”的一大堆国内人士的名字列入“天鹅绒行动”。除了没有征得我本人的同意之外,别人我不敢打保票,起码被你封为北京接收大员之一的陈小雅女士,肯定不会同意你的册封。我给陈小雅打电话确认此事,她也只是同意加入“赵紫阳治丧委员会”,而从未同意加入“天鹅绒行动”并出任北京市和平交接委员会的成员。由此类推,“天鹅绒行动”中,有多少不经本人同意就被列入名字的人士,恐怕你现在也搞不清了。

其实,国内外的民运人士不该以道德高调相互指责,在过去属于具有高度共识的基本常识。比如,即便是激进地呼吁暴力革命的王炳章先生,也从未以道德高调指责国内人士,反而是自己闯关回国,被中共判了无期徒刑。而现在,这个曾经在国内外具有高度共识的常识,却被少数自愿选择出国且在国外时间不长的人士的道德高调,变成了引发争议的大问题。没想到,1991年就流亡国外的高寒先生,也加入到这样的高调合唱中,呼吁国内人士“见坏就上”,指责国内人士“,以‘绵羊’自诩、以‘顺从’自况”。

面对这样的指责,回答是现成的:你们为何不回来作“硬体动物”?但我觉得,由于那样的指责很无聊,这样的回答也跟着无聊。

故而,因这类问题而回应高寒,我感到悲哀。

三、程序正义先于实质正义

我以为,凡是组织群体性活动,无论这活动多么“实质正义”,也要制定相应的规则,用“程序正义”来实现“实质正义”,决不能自以为正义在手就可以混抡,就可以不择手段。独裁制度下反对运动的组织者,不仅要讲道义勇气,更要负起责任伦理。责任伦理要求组织者重视民间内部的规则建设和带头遵守游戏规则。特别是中国反对派还处在没有民主规则的社会条件下,作为先觉者的民间反对派就更应该是民主规则的创建和按规则行事的先行者,率先把对实质正义的追求纳入形式化民主规则中,通过民间自组织规则的实践,在民间率先培育出“规则权威高于领袖权威,程序正义先于实质正义”的规则意识,使反对活动得以按照民主规则及其程序进行,从而不断赋予反对活动以规则化程序化的民主内涵。

所谓“程序正义先于实质正义”,是指群体的内部决策一定要遵守既定的程序规则,无程序便无正义,不遵守程序便是践踏正义。所以,一旦规则制定出来,程序正义就将高于实质正义。这就是宪政民主制度下普世法治的最基本原则。

在反对派群体内部,首先要培育以民主规则来进行自我建设的意识,其次要培育在规则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识。无论是创建一个民间组织,还是组织某一次群体行动,皆要制定出与普世价值接轨的公开规则。一旦制定出规则,所有的参与者——无论是组织者还是追随者——皆要遵守。按规则组织活动,按程序进行决策,按决策实施行动。即便为了应对特殊情况而不得不对事前的决策作出权宜性调整,但决策的改变也要尽量按照规则程序进行改变,起码要尽量征得参与者多数的同意。

比如,在类似“天鹅绒行动”这样的活动中,组织和征集签名的第一程序,就是必须尊重他人的意愿和征得他人的同意,而不管这次签名活动的性质如何,也不管被征集者多么志同道合。1,即便签名是为了天大的正义而呐喊,组织者也不能违反程序进行冒签;2,即便对方与组织者心有灵犀或者就是组织者的铁哥们,有充分的把握获得对方的支持,在没有征得别人同意的情况下,组织者也不能擅自作主代为签名;3,即便知道被冒签者在事后不会追究组织者的责任,也决不能违反征得他人同意的程序规则。

在我印象中,高寒先生是很在乎程序正义的,与人争论时屡屡谈及别人违反程序。那么,你为什么在组织这类活动时就不讲程序呢?甚至连基本程序规则都没有就开始招呼?

“天鹅绒行动”因杨天水被重判而被律师李建强再次提起。客观地讲,杨天水被重判12年绝非“天鹅绒行动”所导致,但当中共当局要重判杨天水时,他参与“天鹅绒行动”的确作为重判的主要证据之一。

面对舆论的追问,情急之中,你在5月26日发了一个《我为“中国天鹅绒行动”一案承担责任》的声明。在声明中,你表现出高度的责任感,承认“本人参与了此案的策划、组织、实施的全部活动;起草了中国天鹅绒行动宣言和所有公告;设计和管理了中国天鹅绒行动网站;实施了模拟中国民主政府的选举,……等等、等等。”并且说:“本人谨在此宣布,我对此案负责,并愿回国受审。”

然而,你在7 月22 日再次发表《高寒的声明》,完全推翻了你的前一个声明。你说:大包大揽仅仅是出于你的功利取舍,既然是功利取舍,当然就可以翻云覆雨,所以,你可以理直气壮底再次声明:“本人的那个原本面向当局的大包大揽‘承担责任’的个人声明,不足以为凭。”

完全相反的两个声明,让我想起你把“中国天鹅绒行动”称为“亦庄亦谐”的“虚拟政治游戏”。是呀,众目睽睽之下,用自己的后一声明否认前一声明,这不是“网络虚拟游戏”是什么?

在此,我想提醒你,如果不是你在后一声明中点了我的名,我大概不会公开出来澄清事实。尽管你给我封了两个官职“新闻发言人”和“北京市接收大员之一”。这类职务还是留给你自己吧。反正是“虚拟政治游戏”,多几个任职,无所谓。

四、切忌陷于比胆竞赛的盲目

在我看来,当国内民间维权遭遇新一轮恐怖打压之时,凡是在国外把救援活动与卖弄道德高调捆绑在一起的人,特别是把救援与鼓吹暴力夺权和军事政变捆绑在一起的人,不论其主观意愿如何,在客观上都可能恶化国内维权的处境,如若国内的人加入到境外鼓吹暴力和政变的行列,确实是危险的。

凡是在国外动不动声称“中共几年内解体”的预言或“决战时刻已经到来”的判断,即便假定这种论调的主观意愿为真为善,但由于其在客观上太过背离国内现实,所以,在我看来皆有煽动性误导之嫌。如果国内的维权人士真的相信了这样的误导,就极可能铤而走险。

现在,“未来中国论坛”借声援高智晟的机会,再次煽动暴力夺权或军事政变,已经为加入其中的国内人士带来风险。所以,东海一枭先生才会选择退出。

其实,无论是基于信念还是基于策略,在国外煽动暴力夺权或军事政变的人仍然是少数,大多数海外民运人士也是主张非暴力;在国内维权活动中,即便是最激进的人,也至多提出政治化、组织化和街头化,至今无人公开宣扬暴力夺权或军事政变。

虽然,煽动暴力夺权或军事政变的人数量不多,但他们为了引人注目,调门和嗓音要多高有多高,大词和狠话要多少有多少。动不动就一连串的“最最最……”,动不动“为国为民为自由为民主……”

事实上,非暴力也是高智晟律师所坚持的。我真不知道,“未来中国论坛”把暴力夺权或军事政变与救援高律师捆绑在一起,是真心救高律师,还是自我炒作。而这样作的客观效果,显然不利于对高律师的营救。

如果被境外的这类道德高调所误导,大陆维权将陷于“比胆竞赛”的危险境地;而如果大陆民间除了“比胆竞赛”之外,再无其它扩展民间独立空间的智能、耐心和韧性,那么,胆量就只有浪漫主义的美感,而没有现实主义的实效——现实的维权恰恰拒绝充满美感的道义浪漫主义。

互联网时代的民间反抗,是个英雄和良心泛滥的时代,或自奉或他人加冕,唱高调、用大词、发狠话,已经成为一种时尚。我甚至觉得,即便有心人想统计出网络上已经出现多少民间英雄,恐怕也如同观察网络星辰一样,数也数不清。然而,不要说中国民间真有这么多英雄和良知,即便有现在数量的三分之一,中国民间反对运动的历史和现状,也决不会象现在这样不堪,民间生态也决不会如此不成气候。

我认为,在寡头独裁还具有基于成本计算的理智的情况下,也在民间反对力量还有一定的回旋空间的情况下,民间最需要的不是“道义正确”,因为独裁权力的非正义性和民间维权的正义性,是勿庸置疑的自明真理,根本不用反复强调。特别是对于群体性维权活动的组织者来说,由于群体性维权本身已经足够高调,所以坚守道义伦理和高调勇气不是最重要的,而肩负责任伦理才是最重要的,即,理性的评估、韧性的坚持和注重实效的操作才更重要。

群体维权活动的组织者的首要责任伦理,就是在操作上尽量把其它参与者的风险降到最低;其次是争取得到具体的实效性成果,哪怕仅仅是有限的不尽如人意的成果。从而形成民间维权的小步走不停步的渐进式扩张。

所以,在当下中国,民间维权切忌一夜变天的幻想和一味激进的比胆竞赛。

2006年8月28日于北京家中

【民主中国】2006.08.28

刘晓波:希望国内维权远离境外的暴力或政变等煽动(版本1)(版本2)

高寒:目前的首务不是划清界限而是求同存异——先简答一下刘晓波先生


0 条评论

发表回复

Avatar placeholder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